要是這樣
太太說先生是個沒用的傢伙
先生也可以告太太侮辱毀謗
最好是那個女人嘴賤都沒事啦
護什麼航啊
有夠弱的
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字數不足

吐司羊 wrote:
此言差矣~~雙方溝通...(恕刪)


您真風趣
其實看樓主的敘述,就是溝通破局後才開始一連串的難聽話
最終演變到女方激男方
其實小弟看來兩邊都活該,所以才下結論是歡喜做甘願受
依樓主後來的update,看起來雙方已經合好了
所以應該是"歡喜冤家"啦

而小弟認為苦主老公跟我國的衝浪爆頭高手區別很大耶
最大的差別是,苦主老公是應老婆要求動手,爆頭高手可沒聽到法國佬要求他動手唷

P.S: 法國佬的消息我也很想知道
動嘴就沒錯嗎?

造成別人精神上損傷
也不是一種傷害?

還是說看的到的才是傷害?


吵架已經情緒不好還要誘發別人動粗
不是自找的嗎?

不是在提倡兩性平等嗎
男生只是身體力行而己咩
實踐兩性平等

台灣太多假兩性平等

唱歌要男生出錢
吃飯要男生出錢
買東西要男生出錢
買衣服要男生出錢
等等等
否並不大器,不上進,小氣

娶回家
不跟公婆住
不做飯
不洗衣
家事要男生做
等等等

不貼体、大男人、不尊重

原來台灣的兩性平等是
男方做的流血流汗還的被羞辱
女方口味橫飛的嫌棄

不知道還有多少假兩性平等存在

tulanto wrote:
老公很聽老婆的話呢老...(恕刪)


對啊~~這老公真的很聽話呢!!

叫你打你就打~~

那這最新一款的名牌包 快掏錢出來買單啊!
吐司羊 wrote:
不用多想~~這對怨偶日後一定會離婚~~ 鐵口直斷不用錢
若是我~~有種就再打大力點~~老娘馬上申請保護令~以後各走各的路
本來就你沒用 ~說不過我 還敢做勢恐嚇 ~ 這種精神虐待 已經可以申請保護令了~~
一句話 老娘要是怕了你的恐嚇~ 以後不用混了~~ 帶種點 打大力些 ~~最好是鼻青臉腫的
老娘申請離婚要監護權和贍養費也好用點~~等著接我律師信吧!
草尼馬 叫你把所有收入都交出來 你就不會照辦??
老娘叫你打~你還真打! 賤男人!!
老娘嫁給你 跟 我沒有行動自由是兩回事~~
樓主若是真心為朋友好就勸 苦主上警局申請保護令~ 會家暴的男人 有一就有3 ~ 以後辦離婚才好用喔
有了保護令~即使 不辦離婚 也可以用來 制住 賤男人 !
保妳朋友 平平安安的~~
...(恕刪)


不是只有動手打人才可申請保護令哦..

女人嘴健整天沒事開罵 , 男人一樣可以的啦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chiz2 wrote:
要是這樣太太說先生是...(恕刪)


不爽是可以告啊~~反正動手打人付出的代價總是比較多

作勢打人=恐嚇 不讓他回娘家=妨礙自由 喵她一拳=傷害

家暴法拿出來用一用 誰吃虧??? 您到說說 ~ 法官是選擇相信誰??

不要說有種打卻沒種替自己的行為付出代價啊~ 例如:海灘小鱉三囉~

苦主若是不懂得保護自己 以後也是常發生全武行啦~~

這種 講不過人就動手的習慣 ~ 絕對不能給男人養成~不然苦的可是自己

我朋友 被她男朋友打了一巴掌 臉烏青腫好幾天 她堅決要跟對方分手~~

她男朋友為了挽回她 ~~敢做敢當 的去她家 向她父母下跪道歉!

他老母可是狠狠的賞了 她男朋友一掌

從此在 她男友在她面前乖得很! ~~叫他買啥就買啥~~叫他做啥就做啥


qoo_alex wrote:
有時候,言語的暴力比肢體上的更痛...皮肉痛比不上心痛......(恕刪)

+1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
有些女人一旦開始歇斯底里.....什麼瘋話都說的出口...........(恕刪)

+10

angela000217 wrote:
男人動手女人身體受傷,女人動嘴男人心裡受傷。...(恕刪)

+100
「旅行不是為了孩子會記得這趟旅程,而是我們旅程的回憶裡有他們。」 - 網友分享
qoo_alex wrote:
"動手的一方絕...(恕刪)
贊成+1.很多時候打人的也是迫於無奈.外人總是站在第3人的角色評論.很多時候錯的一方不一定有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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