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gping01 wrote:
平時女友和女友母親都是我載來載去 不管是女友上下課 我都是每天從台北出發到女友外縣市的家載來台北
下課再載回去自己再回台北
可憐之人比有可惡之處!!!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了我們的結晶
雖然小弟年紀不小但目前仍在讀書
對方家長說出50萬聘金 加上需要有一間房子登記成女朋友的名字或是我和女友的名字
但目前小弟的一切都是父母親賺的 如果請求父母過戶似乎非常不孝
想和女友爸媽談談 但她們認為 小弟是一個學生 女兒嫁給我 太沒有保障
如果做不到 就必須分手小孩拿掉
我知道她們並不是貪圖小弟家裡的財務
但這要求 我父母因為不是我 始終認為對方想挖別人財產
不知道各位大大 女方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如果是各位前輩 妳們會怎做呢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