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準親家開這樣的條件妳們覺得合理嗎


pingping01 wrote:
平時女友和女友母親都是我載來載去 不管是女友上下課 我都是每天從台北出發到女友外縣市的家載來台北
下課再載回去自己再回台北


可憐之人比有可惡之處!!!
我是女生~ 但是我覺得這個條件一點都不合理

你應該做的是
去跟未來的岳父母+女友好好溝通
現在是甚麼年代了
嫁女兒還要求先把房子給過戶?!?!
這點很不合理喔
你女兒何德何能未過門就要擁有人家辛苦一輩子所買的房子啊?!?
要是怕女兒會吃苦
那就乾脆不要嫁~ 小孩生下來外公外婆養
你女友頃向不工作,
我想你的薪水除非每個用藥有10萬以上才能養得起家
才能維持有一定中水準的生活喔

另外~ 為了小孩而結婚是真的想結婚嗎? 考慮好了嗎?
小孩很可愛但需要花時間去教養
希望你要做好準備喔 千萬不要拿掉喔~


我會建議先結婚 > 住公婆家 > 工作後租房子> 穩定後買房子請父母幫忙付頭期款
如果眼睛是人的靈魂之窗, 那麼人的靈魂之門在哪裡?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恕刪)


人命關天,三思啊!!

我可以打 119 嗎
pingping01 wrote:
話說 小弟的女友 有了我們的結晶

雖然小弟年紀不小但目前仍在讀書

對方家長說出50萬聘金 加上需要有一間房子登記成女朋友的名字或是我和女友的名字

但目前小弟的一切都是父母親賺的 如果請求父母過戶似乎非常不孝

想和女友爸媽談談 但她們認為 小弟是一個學生 女兒嫁給我 太沒有保障

如果做不到 就必須分手小孩拿掉

我知道她們並不是貪圖小弟家裡的財務

但這要求 我父母因為不是我 始終認為對方想挖別人財產

不知道各位大大 女方這樣的要求合理嗎 如果是各位前輩 妳們會怎做呢
...(恕刪)

你確定!?若真是如此,他們又為何開出這樣的條件?
看來這年頭還是有不少父母當女兒當搖錢樹...
此外,既然樓主自認為自己年紀不小了,那怎麼結婚這檔事還得父母幫你擦屁股?
是男人,就有擔當點!考慮清楚到底父母比較重要,還是老婆比較重要~
若你們家現在的房子改登記成小倆口的名字,假如以後你們婚姻出了狀況,女方要把房子收回,那你是準備要讓父母流落街頭嗎?
現在還有女生想結婚後還不工作 ?會不會想太太 太 太好命 ?
還要人家養 ?

建議如下 , 台北市房屋是天價 不可能買的 . 如果對方父母願出頭款
一般就 3~4 成 , 建議找新北市的公寓 金額是壓到 800萬內 .
. 那可以房屋買在雙方名下 , 憑甚要單獨掛女生名下 ??
婚後是共同打拼
不是只看一個人

至於拿掉小生命 , 有這種長輩 會不會太 ,
畢竟 弄出生命 是男女雙方 ,
女生也有責任阿
與其拿掉 , 不如說 男女一起努力 , 認真點 日子還是能過的 .


怕女兒會吃苦
=> 嫁入豪門就不會吃苦嗎 ?
真的想太多
你要不要考慮乾脆換你嫁到女方家(入贅),叫她爸媽也把台北市的房子,登記在你名下,婚後你也在家帶小孩不工作!
補充:

想起曾仕強教授形容的好~
『如果你有一個兒子,你沒有好好教他,他就害你全家;如果你有一個女兒,你沒有好好教她,她就害別人全家;如果你有一個仇人,他有一個兒子,你就寵壞你的女兒,嫁給他兒子,他全家就完了,你的大仇就報了!』
跟未出世的小孩說
"是你的爺爺奶奶不讓你誕生在這無情的世界"

台北市的房子也太困難了,在這短短不到的10個月

既然都走到這一步,想必沒有轉圜就是步入公堂了
畢竟墮胎在台灣並非完全合法,只是法條有漏洞


至於要求和不合理,這沒有人有資格評論吧
畢竟嫁人真的就像是賣女兒一樣
你說你不是一般學生,我在猜想你家應該有自己的事業
你未來要去繼承的,
如果這樣,就沒差吧,一間屋就一間屋,
你家應該有這財力對方才這樣要求

如果不是,那你就拖吧,
孩子也不要拿掉
最後還是你的,他兩老拿你沒輒的
一皮天下無難事,再皮天下太平
正常父母不會叫自己女兒拿掉骨肉的
不正常的話,沒結婚反而好,不是嗎?
男娶女要聘金

女嫁男要嫁妝

感覺對方的長輩是再談生意賣女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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