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結婚前買房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也是登記給當時女友的現任女王
前期款及以後的貸款都是我繳
我們都搬進去住了才想到............還沒訂婚啊...

所以又快速地再一個月左右訂婚然後兩個月後結婚.......
當時因為我們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的
所以當然不加思索過給她然後再結婚
後來丈母娘怕她的女兒因為房貸壓力會讓她日子過的不好還主動給了一筆錢讓我們還掉部份貸款
所以........這一切只要在信任下就可以RUN的順了

當然!
如果過戶跟結婚之間時間太長變數就多了
我可不敢保證會有什麼意外呢~~~~~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わが修練の成果を見せてやろう…
いくぞッ!! 神鳴明王剣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