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沒結婚先買房子,房子登記女友名下

女生當然是很有保障啦...那你呢?站在你父母的角度不高興是正常的,我覺得可以溝通婚後在登記,你女友也不想得罪你父母吧?如果女方父母親明理,我覺得就溝通一下改婚後在登記,換個立場女生有弟弟還沒結婚就登記房子給女友,他們不會不高興嗎?婚後登記一樣有保障,婚前登記我是覺得有點吃人夠夠啦~還是說房貸女生未來要幫忙付?如果以後她會幫忙付,那婚前也可登記共同的阿,雙方都有保障
如果房子一定要登記在女友名下?
不然先登記結婚、事後再補請好了。
非親非故,登記給對方,到時人家不結,不但房子平白沒了,樓主您還是要繳貸款。

如果是首購,不要同時登記二人的名字喔...
雖然是一種保障,但日後有別的打算時,二人的首購資格都沒有了,很可惜...
喝謊言欺瞞奶水下成長的孩子,不容易相信外界的真相。 說別人不敢面對二戰罪行,自己不也竄改戰史教育孩子?
小弟我提兩個不太一樣的觀點
第一 你女朋友是不是有小孩了?
第二 你女朋友家是不是有經濟問題 有貸款或負債?

通常有因就有果
會提出這種無理的要求
可以去想一下會發生的原因
畢竟除了看的到的數據和法理以外
人生也有很多看不到但仍然存在的事物

當然如果只是為了要考驗愛情的話這有點超過
通常應該沒有人會這樣地厚臉皮才對
除非是沒有辦法了或是以前有受過傷

反正板友們說在多
最後還是要樓主自己決定和負責
請睜大眼好好判斷和決定吧


隨便的藍 wrote:
只要男方能提出相關繳款證明
證明該房子是自己每月繳貸款
事實上就算不是自己的名下
是可以拿的回來的

之前我有見過相關案例


+1
我也有朋友遇過相同情形,因為繳款都是透過銀行,有記錄後來打官司把房子要回來了。
雖然說搞上法庭實在很麻煩,但如果真的沒結成或離婚,臉都撕破了豈有不上法庭把房子拿回來的道理。

建議跟你女友溝通,讓她了解名字登記在她名下不是無敵。勸你女友不用為了這種似有卻無的保障,讓未來婆婆不爽,搞壞自己在婆家的印象。你女友如果能夠理解,再請她去跟他爸溝通。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若以後我兒子也這麼傻怎麼辦啊!真擔心。
建議樓主 危險不利於己 還是免了吧 因為
你永遠不知道 下一秒會發生什麼事 突然爆點的事
也多如牛毛 雖然你或許對她 信心十足 但是
我所所說的 也不無可能吧
其實你的情況跟我的很像
當初結婚前買房子的時候也是這樣
我也是登記給當時女友的現任女王
前期款及以後的貸款都是我繳
我們都搬進去住了才想到............還沒訂婚啊...
所以又快速地再一個月左右訂婚然後兩個月後結婚.......
當時因為我們是以結婚為前提而交往的
所以當然不加思索過給她然後再結婚
後來丈母娘怕她的女兒因為房貸壓力會讓她日子過的不好還主動給了一筆錢讓我們還掉部份貸款
所以........這一切只要在信任下就可以RUN的順了
當然!
如果過戶跟結婚之間時間太長變數就多了
我可不敢保證會有什麼意外呢~~~~~



hamk5202 wrote:
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わが修練の成果を見せてやろう… いくぞッ!! 神鳴明王剣ッ!!

Codiyao wrote:
是沒錯啦,不過為什麼...(恕刪)


阿災~~
這位要房子的馬子不是我的
要求是他老爸講的
你女友自己的想法咧??

不准是你老媽講的
你自己的想法咧??

兩個準新人自己的想法才是最重要的
連彼此的心意都沒辦法搞懂搞清楚,問啥啊
你女友聽老爸的,你聽你媽的,然後一起來問網友.........乾脆用我的名字好了

如果你跟女友的想法可以一致,那什麼問題就都解決了
例如:
先跟你媽說,名字登記女友的,但是貸款實際是一起繳,還沒繳完,誰的名字是沒差的
又或者,用你的名字登記買,你自己寫一張婚前契約給你女友,結婚後房子將移轉到他名下,拿回去給她爸交差

怎麼做都好,能好好的把婚結了才重要
前提是,彼此的信任
沒有了信任,還談什麼.....

Jasmine tea wrote:
老實說
我要是你媽,...(恕刪)


我覺得這種不是什麼貼心的男生

樓主小心被賣了 還在幫別人數鈔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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