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對方已經有人了,你還會介入嗎?


加藤老鵰 wrote:
那麼,當你現在的真命天女終於變成不是你的真命天女了,你們兩個人辛辛苦苦經營出來的感情生變了,歷久彌堅的感情沒想像這麼耐久(不論是你或是她,先假設是她想終結),這時巧巧就來個第三者,於是就這麼水到渠成了,如何評價這狀況?你認為這叫”見異思遷”麼?


在我眼裡,
我的評判標準很簡單,
到底是什麼原因分手的才是重點。
和第三者什麼時候出現根本沒有關係。
如果兩個人不適合,
就算沒有第三者出現也會分手。
假設今天她跟我分開並不是"因為第三者出現了",
而是"因為她跟我之間的問題導致不應該繼續下去"。
那不管這時候有沒有另一個適合她的人出現我都不用在意。
甚至她隔天就和對方在一起我也沒意見。
因為她本來就不該屬於我。
我所謂的見異思遷,
是指明明兩個人之間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
而因為第三者的出現導致兩人分開。
也就是如果沒有第三者,兩個人就會繼續在一起,
如果有第三者,兩個人就會分開,
這就叫做見異思遷。

加藤老鵰 wrote:
簡單的問,在雙方感情生變後,這時出現了第三者,最後女方和原來男方分手後情歸第三者,在你的想法,女方怎麼做才可以不被你視為見異思遷?

不管事實如何,女方大可以理直氣壯自稱”打從心裡不會被搶”也沒有被搶,第三者要示好和她要求分手沒關係,事實上,這就是常常聽到的外交辭令.


很好!你這邊說到了另外一個重點!
就是"對方的口頭說詞"!
基本上對我而言,
如果事情是這樣的地步的話,
對方說的話是真是假對我來說已經沒有差別了。
我會選擇相信對方的話。
原因很簡單。
如果對方真的是我所想要的那種人,
那麼她的離開就代表我並不適合她,
既然我並不適合她,
那我再去多過問她接下來跟誰在一起也沒有意義。

而如果對方實際上是見異思遷只是口頭說不是,
那我也沒必要去拆穿她的謊言,
因為這代表她不適合我,
既然她不適合我,那分開本來就是註定的事。
即使沒有因為現在這個第三者而分開,
未來也會因為其他原因而分開。

所以不管她說的話是真是假,
我都會相信。然後再去追求下一個可能是我想要的人。

這樣說你了解我的想法了嗎?
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
我只知道我要的是怎樣的人,
既然我知道我要的是怎樣的人,
那我就會用怎樣的方法去追求。
而追求到了之後,
我還是不知道她是不是我想要的人,
於是我們開始努力經營我們的關係。
如果她就是我要的人,而我也是她要的人,
那當然最後是皆大歡喜我們會一直在一起。
如果她是我要的人但是我不是她要的人,
那最後分開了我也只能摸摸鼻子再去追求下一個可能是我要的人。
如果她不是我要的人,那最後分開也是理所當然的事。
我還是要再去追求下一個可能是我要的人。
一直到最後我追求到我要的人而我也是她要的人。
或者一直追求到我無法再繼續追求為止。

這樣你清楚我的整個流程了嗎?
所以為什麼我不搶別人女友?
因為我要的不是"會被搶走的女友"。
我用正確的方法都不一定能找到正確的人了,
我幹麻還要花時間去試不正確的方法?
道理就這麼簡單。
還沒遇到追求自己女友或老婆的''可能第三者''時都說的很成熟 很理性

到時後真的遇到的話 不曉得還有幾個人能堅持心中的己見不被影響
什麼年頭了,還在那邊講那種天方夜譚的神仙故事
在這種金錢掛帥的年代
沒有一個女人是錢買不到的
我沒有歧視女人的意思,上面這句話用在男人身上一樣適用

老婆或女友沒被人家凹走
不是那個老婆有多堅貞
是你老婆引不起人家花錢去砸的興趣

在那邊講搶不搶的,只說明你是一個大男人主義
把女人當你的資產
女人也是獨立個體
她也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
她遇到能給自己更好的,發現原來自己身邊的人這麼廢
為什麼不能換?

天真和愚蠢只有一線之隔呀

UPENN wrote:
之前認識一個女孩子就...(恕刪)



先叫她分手再說吧
她現在劈腿跟你走
有一天也會劈腿跟別人走

這種現世報來很快的
三思啊~施主!!
vivian93 wrote:
我所謂的見異思遷,
是指明明兩個人之間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
而因為第三者的出現導致兩人分開。
也就是如果沒有第三者,兩個人就會繼續在一起,
如果有第三者,兩個人就會分開,


用這種定義實際上根本沒辦法辨析任何狀況,理由已如前述.如果雙方都認為”兩個人之間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那就不會分開,正因為至少有一方已經斷絕此念,才會分開.

問題是,堅持”因為第三者的出現導致兩人分開”這觀點者往往就是不願放手的一方,另一方壓根就不會這麼想,所以依照你的定義來講,只要在分手前出現過示愛的第三者,要分手的一方幾乎一律會被不願放手的一方冠上見異思遷的大帽子.

vivian93 wrote:
這樣你清楚我的整個流程了嗎?
所以為什麼我不搶別人女友?
因為我要的不是"會被搶走的女友"。
我用正確的方法都不一定能找到正確的人了,
我幹麻還要花時間去試不正確的方法?
道理就這麼簡單。


關於何謂正確,這個牽涉到個人的認知問題,就不便發表意見了.
年紀小小就這麼會唬濫,長大是準備當記者還是法官啊?

silentocean wrote:
實際上我也已經遇到可以相守一生的對象了,但若有其他人要追求她,我無法阻止也不會阻止


實際上"你只會努力充實自己,努力守護這段感情"這樣的作法就是在"阻止她不被追走"。
阻止第三者不是說一定要痛扁對方還是送對方一根火材一桶汽油那樣。


silentocean wrote:
至於第三者,沒什麼好責怪的,


希望你能記住今天說的話。
很多事情沒發生前說的都很灑脫。
"我不用急救"、"大不了一死"
因為眼睛看的都是別人的事。
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前每個人都說的像是英雄一樣。
但是事情發生在自己身上後全都變了一副臉。


silentocean wrote:
感情充滿不確定性,但我們每個人都在追求「長遠的忠誠」,這是可以理解的,但也要面對現實,如果無法接受感情的不確定性,不願面對困難跟挑戰,那可能會錯失更多機會,也失去了解「愛」的價值的可能性。


這是生物的本能,
當遇到對自己有害的東西時,
就會想盡辦法除掉它。
"害蟲"這兩個字就是這麼出現的。
你有沒有想過,
"病毒"它本身並沒有做錯什麼事情,
它也是為了維持自己的機能。
但是當你得了感冒很難過時,
你還是會恨這個世界為什麼要有病毒這種東西存在。
但是一旦你自己的感冒好了,
看到別人得了感冒,
你卻不會有感同身受的感覺。
甚至還會嘲笑幾句:不過就是個感冒,有什麼大不了。
但是當有一天你再度得到感冒,
你又會覺得"為什麼其他人無法體諒我感冒了很不舒服而不對我好一點?"
道理很簡單,
別人的孩子死不完!
看別人的時候都很簡單,說的都很灑脫。
自己遇上了就好像全世界都停止旋轉一樣。

silentocean wrote:
與其讓自己成為別人感情球賽的觀眾,不如站上投手丘,掌控屬於自己的比賽吧!


那你也要先確認這場球賽是屬於你的。
不要明明現在場上是白襪隊對騎兵隊,
結果你王建明硬要上去投幾發伸卡球。
那只會鬧出笑話而已。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在這種金錢掛帥的年代
沒有一個女人是錢買不到的


所以你只認識"可以用錢買到的女人"。
那我們的生活應該是沒有交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沒有歧視女人的意思,上面這句話用在男人身上一樣適用


所以你也是一個可以用錢買到的人,
恩!這樣我更加確定我們的生活沒有交集了。
你值多少錢?開個價吧,我想買來玩一玩看看好不好玩。


klaussshoestring wrote:
老婆或女友沒被人家凹走
不是那個老婆有多堅貞
是你老婆引不起人家花錢去砸的興趣


敢問賢內助現在還在你身邊嗎?
恩。我了解了...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她遇到能給自己更好的,發現原來自己身邊的人這麼廢
為什麼不能換?


所以你被換掉了嗎?
還是?沒有人願意接手你的枕邊人?
你說的話怎麼前後矛盾滿嚴重的。

klaussshoestring wrote:
天真和愚蠢只有一線之隔呀


對呀,你差一點就可以很天真了。
下次要記得初七和頭七不一樣喔。
vivian93 wrote:
所以你只認識"可以用...(恕刪)


我也沒指著你講
這麼急著對號入座
是不是有刺到痛處?

加藤老鵰 wrote:
用這種定義實際上根本沒辦法辨析任何狀況,理由已如前述.如果雙方都認為”兩個人之間還有繼續下去的可能”,那就不會分開,正因為至少有一方已經斷絕此念,才會分開.


是阿,所以摟,
你明白我要傳達的訊息了嗎?
分開如果已成定局,
那再去計較那麼多有意義嗎?
不是你不適合她就是她不適合你。
不管是哪一種情況都不會讓分開的事實改變呀。
這就是我想要說的。


加藤老鵰 wrote:
問題是,認為”因為第三者的出現導致兩人分開”這觀點往往只存在於不願放手的一方,另一方壓根就不會這麼想,所以依照你的定義來講,只要在分手前出現過示愛的第三者,要分手的一方幾乎一律會被不願放手的一方冠上見異思遷的大帽子.


再次所以摟。
你終於了解我的意思了。
重點就在於"不願放手"呀。
所以我前面不是說了"不管她說的是真是假我也會選擇相信"。
因為唯有放手才能讓自己不要繼續鑽牛角尖。
未來的日子還很長,不能一直停留在這裡原地踏步呀。


klaussshoestring wrote:
我也沒指著你講
這麼急著對號入座


你沒有指著我講我就不能回你的文呀?
好大的官威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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