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對同性婚姻,身為反對者的你是為何而反對?



一對同性戀夫妻
二人都有很好的職業跟教育小孩的觀念


跟現在一堆 [生了卻不教,出包只說是朋友帶壞, 上新聞就拿錢出來解決]
的爸爸跟媽媽家庭,不知哪一種對社會比較有傷害

utt669 wrote:
你知道在同志圈裡很多...(恕刪)


我只能告訴你
如果看過醫生就可以回歸主流,那代表她只是一時的性向錯亂

美國著名的精神病學家Bob Spitzer已公開道歉
同性戀無法透過療程治療
請看以下新聞
http://www2.tku.edu.tw/~tfstnet/index.php?node=latest&content_id=1947

我所謂的性向錯亂大多發生在國高中時期
高中時期我讀的是女校
在大家都是女生的環境中
很容易有後天因素喜歡上同性的人

但是離開這個環境
其實上大學後,有一部分以前跟女生在一起的,都交了男朋友
但另一部分高中時期喜歡女生的,就算上大學後還是一樣喜歡女生

在我高中時期
我媽媽發現我喜歡女生
她為了要確定我是天生的還是環境影響
帶我到他們醫院的心理科諮詢
當時醫生提出許多自我認知的步驟,並要我去嘗試做確認

首要條件就是要離開女校這個環境
接下來試著跟異性相處,確認自己跟異性真的沒有辦法有親密接觸嗎?

我必須要老實告訴你,這些確認的步驟反而更確定我是天生的
因為我真的無法跟異性有親密接觸(可能在你的觀念裡很難接受,但我真的沒辦法)
為了做這個確認,我嘗試過跟男生在一起,但只有說不出的詭異才能形容我的感受

經過心理醫生的確認後,她告訴我,「同性戀」是「性取向不符合多數人的期待」
不要因此害怕自己跟別人不一樣,要勇敢面對自己的心
我媽也開始慢慢接受我這個不符合多數人期待的女兒

我的另一伴也是跟我一樣的狀況(我沒辦法跟一個隨時會回歸主流的女生在一起)

回歸版主的正題

同性結婚
我們最在意的
就是伴侶若在意外中過世,另一伴可以有法定權利處理後事

試問各位男生們
如果今天你跟你愛的女人已經決定共度一生
雙方家長也認同
你們沒有結婚,因你們覺得不過就是張證書
但你愛的女人卻因為意外過世
你想要處理她的後事,才發現自己根本就沒有權利插手
(舉例來說,去戶政辦理除戶,以及處理債務問題等等)

這些事情對一般合法登記結婚的夫妻,只要身分證後的配偶欄有你(妳)的名字就可以辦理
但因為沒有去登記成為台灣的合法夫妻
就算你跟她在一起多久,就算在她過世前你們感情再怎麼穩定
只要不是合法登記的夫妻,就沒有權利處理這些後事

身邊就有好幾對les因為這種意外
才發覺原來有些事情
是必須成為台灣法律承認的合法夫妻
才有權利去做的

這就是為什麼我們會希望
同志婚姻可以合法化
深愛的另一伴過世已經很痛苦了
如果連她過世後,都沒有法定權利可以幫她處理善後
這真的是件很遺憾的事情

領養小孩的部分
當初我們家也是大家所謂的健全家庭(我爸是公務員我媽是護士)
出了一個同性戀的我
這就代表,父母的性向不會影響到小孩

把自己的身教做好
給孩子看到好榜樣,這才是最重要的
如果我以後有權利領養小孩
我一定會跟她說,不要走跟我一樣的路,很辛苦...










我反對 反對原因事
大家都同姓戀
地球我看馬上毀滅
生育都那麼低了
當你小孩子 性向不正常
你會擔心嗎?
你的兒子交了男朋友
你的女兒交了女朋友.
不擔心是假的巴..

lydiamomo wrote:
反對的人根本連原本婚姻提倡的美德都搞不清楚...
純粹為反而反


那你自己不也是純粹為贊成而贊成
難道你又搞得清楚同性戀在幹嘛嗎?

說真的我不懂

我只知道法律上定義的性別只有兩種(帶把跟雞套子)
沒有那些奇怪的TP 0跟1這四種~~

cch_hans wrote:
同性戀愛怎麼戀就怎麼...(恕刪)


同意+1
最初最初愛滋就是同性戀傳出來的.
當初就是有那些爛人同性異性都玩.性行為亂七八糟.
才會害了那麼多人.和愛滋小BABY.超可憐的.
真是作孽!

而且同性要婚姻做什麼?又不會生自己血緣的子嗣.
是要保障什麼?
大老婆的地位?

就算法律允許結了.也是年輕人自爽而已
家裡老人家肯像異性戀一樣.幫新人辦婚禮及公開宴客的有幾個?
家裡老人家肯向親戚宣布自己小孩是同性戀的有幾人?
(目前是人死了.才在大聲疾呼==有用喔?)
何況也是一堆同性戀只敢讓同事朋友知道.不敢讓家裡老的知道.
不能坦蕩蕩.同性婚姻就沒有意義
我贊成同性戀,正面看待

但是同性戀婚姻,我持保留態度

我認為同性戀可以組成家庭,但實質登記為合法婚姻,我非常保留,因為和既有法律和習俗有很大衝擊
這些問題,法律上都還得重新思考

我隨便舉例(例子本身舉得不好,勿怪):

同志結婚,比如兩男結婚,誰登記為夫、誰為妻?
好!!登記好了

男夫與第三者男有外遇,法律上算通姦嗎?
(正常男女夫妻之中的男生,與男人發生性行為算通姦嗎?,怎樣定義?)
男妻與第三者男有外遇,法律上算通姦嗎?
男妻與第三者女有外遇,法律上算通姦嗎?

好!!再來

女女的同性戀婚姻,如果女夫與第三者女外遇,怎樣才算是外遇?
一般普遍認為是以性器官插入為依據,那女女沒得插,光是撫摸,就算是外遇嗎?
如果答案是肯定的,那麼,正常男女夫妻,男夫與第三者女只撫摸,就算是外遇?
這又和現實不符,因為目前的通姦認定,是以生殖器接合為認定依據

好!!再繼續

如果同性戀婚姻多年後,男妻的性向變正常了,想要娶正常的女妻
這又該怎麼算? 是叫男夫委居一點離婚吧? 還是叫男妻忍耐點著過一輩子

換成是我,身為男人的我,實在無法忍耐當一輩子妻子,所以,我哪有權利說贊成同性婚姻

別誤會,我贊成自由的同性戀,也贊成同性戀組成家庭
但同性戀婚姻,我還沒資格贊成

同性戀為何需要婚姻?
跟男人女人為何需要婚姻?
嚴格來說..應該沒太大差別

婚姻需要以責任做為基礎
結婚就是給另一半一輩子的承諾
全心全意去愛她

雖然承諾不見得一輩子有效
但豈碼在婚姻的存續關係中要遵守的
這似乎與性別無關

所以我不反對同性婚姻
在乎的只是
承諾與責任

至於生物性的限制
就如同女人要求男人生產懷孕一樣無聊
畢竟那不是人可以解決的問題
剛剛去看好色龍的網站,剛好找到一篇






內容說了啥自己參透吧XD
同性相戀我不反對!!

但我超反對政府或任何機關響應這觀念

因為其實有許多在十幾歲對感情懵懂無知下,對感情性別上的認知錯誤

政府或任何機關響應同性結婚這觀念,會讓懵懂的青少年們認為他們愛同性是對的沒錯的不可至疑的

迷知音:你們看連政府單位都說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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