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人說得很好,小孩子很聰明,父母感情好不好,他們比誰都清楚,顧慮小孩子而維持一個表面的婚姻,只是一個藉口,我覺得對小孩子不公平,對自己也不公平,所以我覺得你可以思考一下,如果還有挽回的希望,就盡力去做,畢竟會走入婚姻,一定有當時的激情跟甜蜜,如果真的沒有辦法改變就放手吧,人生的路還很長,婚姻只是一個過程,為了自己、小孩、家人、朋友及其他關心你的人,一定要勇敢的面對,加油吧。
a_annetw wrote:
我們家我負責買菜錢+小孩一切開銷(含保母及生活所需的一切必需品)..每月開銷其實跟男方付出的差不多..
剩下的錢才是自己的..至於男方..他的錢完全不讓我管(想管也管不了)
男方心中的癥結點..就是頭期款我沒有拿一半出來..男方覺得甚麼一切都要"公平"
...(恕刪)
每次我跟老婆計較為什麼小孩的錢都要我出時
我老婆常跟我說一句話
孩子跟你姓
為什麼她們的錢要我出
所以從小時候的褓母費
到現在的補習費
我只好乖乖的拿出來
不過誰叫我當初結婚前答應過她
家裡的開銷我要負責
不然她不嫁給我
當初我們買第一間房子時沒有貸款
我爸媽跟我出五分之四
老婆出五分之一
所以房子買我的名字
幾年後買第二間房子時
我跟老婆各出一半
買她的名字
把當初跟她借來買房子的錢連本帶利還她
不知道妳們房子是不是買先生的名字?
如果是買他的名字
頭期款他出,貸款他付
他就沒有什麼好抱怨不公平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