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位開版大,你給小弟下面這個私人訊息所為何來?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換工作歐!……
躲的了一時躲不了一輩子!
我是這麼認為
我說了我有她住址
就是為了以防這種事發生!
法律可保護人!但我會小心法律!
不要太小看人!!!
把我弄不做就可沒事?
用法律制裁我就沒事
人是要互相!
搞到我我也能搞到你!太低估我了!
是為了回應小弟以下的上一篇回文嗎?
潘達 wrote:
若我是她,知道了有人是這種心態、這種作法,絕對會換工作。至少會換個櫃子離開這個環境。
若不換工作,就想辦法讓你換工作。
因為她很怕以後被你看到!!這是重點!
你以後的做法是:
遠離她,別再試圖以任何方式造成她的困擾!
既使你不會覺得這些行為很可能會造成她的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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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惡魔新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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