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單親媽的心情~我只想看小孩


Irene1058 wrote:
樓主的行為是一回事, 探視權則又是另一回事 ,因為探視權涉及的是小孩的權益,

總之 不能因為樓主的錯誤 ,而剝奪小孩享受母愛的機會,

畢竟小孩是無辜的.


這些學理上都是正確的,完全不容置疑。不過有些時候也要看父母的狀況和小孩的年齡層來考量。

如果一個單親媽媽生活無助,靠賣肉體接客為生,一個女兒才10歲,有人認為這小孩和母親生活在一起時享受到的母愛是正常的嗎?

又或單親父親入獄,兒子正值青春期,有人認為每個月帶這個兒子去監獄讓父子享受一下天倫之樂是正確的作法嗎?


台灣的法律很多抄襲美國,美國人和中國人不同,所以很多事情要想清楚,因為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
樓上的好猛
倒底從哪個地方看見了樓主行為偏差
難不成你會通靈 還是千里眼
佩服阿佩服
01上果然臥虎藏龍
世界真小?

不過以下過錯都以離婚作結...接下來如果樓主要爭取歸母親一方的監護權..

只要樓主是真心愛孩子..下面這些並不影響~~

前提是要讓法官相信樓主的真心....盡量表現出對孩子的關心...其中花費也是一項!



gougoufire wrote:
我是雙方當事人的朋友,看到這篇我真的很無言,為什麼'妳'可以把事情黑白顛倒.

第1.'妳'是因為什麼事情(自己外遇找小王)而吵著要離婚的,妳自己心知肚明

第2.開店工作的事,我們大家看到的是妳每天快10點才去上班,去了也只是收錢而已

第3.妳動用公款買東西給妳(小王)的事被抓包的事情怎麼不敢說給大家聽

第4.妳所謂與朋友出遊的照片就是妳外遇的對象,為什麼不敢說明,妳前婆婆問過妳,妳還回答那位先生是妳表姐的男朋友!!但這位先生卻曾經是妳以前的男朋友

第5.離婚前就常常與那位俗稱的朋友共同出遊,妳不知道妳已經有家庭了嗎?

第6.當初妳為了這個好朋友放棄妳的婚姻放棄妳的家庭放棄妳的小孩,妳還有什麼資格說妳有多愛孩子

第7.妳額外花的費用,最後也是妳前夫家出面幫妳擦屁股,妳有什麼資格批評他們家

第8.妳為什麼不敢對在01上面所有的人說,妳前夫是因為受不了妳為了逼他離婚而對他所做的傷害,所以他選擇睜一眼閉一眼,所以常常找朋友訴說壓力,寧可選擇不知道這件事

第9.妳為什麼不敢對大家說明,妳每天出去約會到晚上12~1點,丈夫(前夫)打電話給妳妳永遠都不接,春水堂開到11點,妳每次都喝到12點半??說去朋友家睡,但遇到對方老公,人家卻說沒這回事??

第10.妳的存款簿明細為什麼要故意撕掉某頁藏起來,結果發現因為刷了汽車旅館,該筆明細還用立可白塗掉,詢問妳為何塗掉,還說是試塗立可白!!!

第11.過年妳前夫姐姐從美國回來時買了coach包跟衣服要給她弟弟的老婆,但妳也要照單全收,但那時已經離婚了,妳要用什麼身份去跟人家姐姐收這禮物???衣服後來是拿去了但coach包到最後是拿回來了

第12.妳兩天去外面做一次頭髮,一個星期做一次指甲彩繪,一個月去做SPA兩次,這些都不是錢嗎??

第13.明知已要離婚卻又去貸款(說是妳前夫硬要貸款的!!),到頭來還是妳前公公幫妳還清的

第14.還清某些貸款後,妳還跟妳公公說妳沒有生活費,妳前公公也給了妳三萬當生活費,結果妳如何花用的!!

第15.勞健保的事,實屬以妳的名字投保的,那這些勞健保費,不找妳要要找誰要???

第16.在不知妳們要離婚時,曾與妳電話對談過,我曾問妳:真要離婚的話,那小孩要怎麼辦??妳不以為意的說:單親的小孩也是可以活的很快樂的,妳不也是個單親小孩,難道妳不知道單親的感受嗎?那妳現在為何又來這邊討公道???

第17.妳有原民會的幫忙,我們也有法律顧問,我家全力支持他家

第18.其實有些事之前我就知道了,只是為了不想讓妳們之前造成間隙,所以才未跟他提起,人總是勸合不勸離的,但直到妳們離婚後,我後悔沒事先告知,以導致錯失先機!!

第19.簡訊沒回妳沒接電話,是他已經不想再跟與妳有任何瓜葛了,從以前的一而再、再而三的劈腿,直到這一次,這畢竟是他永遠的痛

第20.從一月離婚至今,試問妳有買過奶粉及尿布給妳小孩嗎???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fw0308 wrote:
目前極力的蒐求證據,舉反簡訊通話,打算本週將去帶小孩,但還是先禮後兵試著與前夫溝通小孩問題,無奈他都不回應,畢竟屆時如果會同里長或去警局備案時鬧到家裡那場面一定難免會嚇到小孩,可以把傷害降到最低是最佳方法,希望大家幫我集氣讓我可以順利帶走小孩,幸運的事於06/21有跟小孩通到電話了!


加油吧!
不過妳男友贊成嗎?他喜歡(別的男人的)小孩嗎...?
一切都是取捨..離婚仍能尋找幸福..至於小孩..若是真心給他一個家..你們生活在一起才會幸福..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世界真小?

不過以下過錯都以離婚作結...接下來爭取監護權..只要樓主是真心愛孩子..下面這些並不影響~~

前提是要讓法官相信樓主的真心.... 盡量表現出對孩子的關心...其中花費也是一項!


開版大已有共同監護權,不用再爭取監護權。她要的是探視,因為她說夫家最近阻撓她看小孩。

我平常很少管這一類的閒事,路過此處也算緣份。在此我有一句心底話奉勸開版大:與其急著看小孩(不過是半個月沒看到而已),不如好好靜下來想一想,在小孩18歲的法定年齡前(大約還有15~16年吧!?),妳到底要怎麼彌補這孩子所受到的傷害(離婚時傷害已造成)?

老話一句,探視只是技術問題,這世上也沒有化解不開的仇怨,拿出決心與作法去彌補這孩子,相信妳的所作所為終會被前夫家所接受和原諒。

如果拿不出任何決心與作法,只是兩個大人在那裡一直吵來吵去,即使能常常看到孩子,相信也無法彌補孩子所受到的痛苦與傷害!
joshwang wrote:
開版大已有共同監護權,不用再爭取監護權。她要的是探視,因為她說夫家最近阻撓她看小孩。


呵呵筆誤...

我要說的是:如果想要爭取單獨給媽媽的監護權...畢竟...前夫家已經表示得很明白了....

而且前因後果...兩人應無[好好溝通]的機會了....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lilice wrote:
呵呵筆誤...

我要說的是:如果想要爭取單獨給媽媽的監護權...畢竟...前夫家已經表示得很明白了....


單一監護權不是你(妳)想要就可以拿到,法院要考量多項的評估才能判決。

我的直覺告訴我,開版大目前不會想要單一監護權(當然要不要得到又是另一件事)!

joshwang wrote:
單一監護權不是你(妳...(恕刪)



其實...如果做媽媽的真心想爭取....本身又有經濟能力....小孩2歲前判給媽媽機率是蠻大的

不過...我也覺得樓主並沒有做好爭取的準備.......
龍癡癡地著望著魔羯半响,手上抱得更緊,低聲道:「妳的臉紅得真好看……。」
朋友替朋友說話是正常的,我如果真是為了前男友離婚早就離了不會等到今年一月,結婚後我還是有跟前男友偶爾聯絡但我們彼此都知道我結婚了!只是尋常的朋友問候,我本身是單親小孩,但我沒有因為單親而自怨自唉,我也是正常的享受父母的親情,難道正常家庭長大的小孩才會正常嗎?說我10點上班那也是後期因為避免雙方摩擦而晚點到,也有跟前夫討論過經過他同意,你有看到前期我的付出嗎?當初說好開店我的定位是收錢的老闆娘作後變成甚麼都做,包含煎臺這些都已過去....又說到公款支出,我只是幫前男友在雅虎訂購沙發,因為他不會操作,後來人家也是有匯款給我,存款簿都有明細,如果真有甚麼我早就把記錄清除還會等著讓你們登入我雅虎帳號列印購買明細出來,不要再說你是我們共同朋友,真正來說你是他朋友才對,如果你還承認你是我們共同朋友就應該勸他接我電話回我簡訊理性平和的坐下來談小孩子的問題,難道他都要這樣一輩子避不見面、不接電話、甚至我還跟他說如果你懷疑前男友那有必要我也可以找他出來三個談,現在離婚已是事實,我不會說我沒有錯,婚姻失敗兩方都有問題,不要再一昧的說我吵著要離婚他被我逼的,現實中我們也看到一方僵持不離婚另一方也離不成的案例太多了,我只希望大人的問題不要延伸到小孩身上!請不要剝奪我當母親的權利!
我知道你有在玩此論壇,當初也是你跟我說這個論壇的,不意外你會發現,我前夫是你朋友,你會替他說話我不意外,我們會離婚我不會說我沒有錯,畢竟婚姻失敗兩方都有責任,但我的錯絕對不是妳們說的小王,如果真是我不會到今年才離婚,結婚前和婚後我們都偶有連繫但只是像朋友一樣的問候,他也知道我結婚,說我早餐店10點上班,那是因為後期才這樣,因為後期彼此太多摩擦我跟前夫說那我少去店裡好了!你有看到我前期的努力嗎?用公款支出.....那是因為我幫前男友定8千多的沙發在雅虎購物,最後他還是有匯款給我只因為他不會操作,這些帳存簿 都有明細,如果真有甚麼我不會把購物明細留著等著讓你們侵入我雅虎帳號列印明細,早把它刪除了!你還有我前夫都有我的FB及奇摩帳密,太多的太多我都可以跟你解釋的....但我從不會說這段婚姻我沒有錯,不要在一昧的說我吵著離婚,我們也看過很多一方僵持不離但另一方離不成得案例太多,我是單親小孩那又如何,我從來不會因為單親的身分而自怨自哀,我的父母也是給我完整的愛,就因為我是單親我也比別人更渴望擁有完整的家,但很多事事與願違的!又說到勞健保問題,是承保我的名字沒錯,但應該是雇主付吧(我去年還是在早餐店工作不是嗎)!你們因為想讓我不好過雙方面一方跟我要錢,一方不讓我看小孩是這樣嗎?不要再說你是我們共同朋友嚴格來說你是他朋友才對,如果你還承認你是我們共同朋友就應該勸他接我電話,難道他要一輩子不接我電話?大家坐下來談小孩子的問題吧!不要因為大人的事情延伸到小孩身上,也請不要剝奪我當母親的權利義務!謝謝你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