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女孩,妳說說看叫我如何是好?

記得之前在版上有篇老公說條子利用辦案之便
送他頂綠色的帽子~~
今天這攤....
有沒有美化過啊~~
通常會有這種男友的女生要小心
第一是很笨
第二是不會看人



看了這麼多篇回文

難道只有我一個人

覺得這是篇

毫笅文的嗎


shark4982 wrote:
最近在一間壽司店看到...(恕刪)


當朋友不犯法....
沒結婚之前大家都是公平競爭..
建議再努力...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我感覺這篇發文有帶出證明"有牌的流氓"這句話果然不是假的涵意????

還有~~真的!!!21跟18也都是還需要歷練的年紀.....讓我想到這幾天很紅的警察媽寶大人...

不過好像沒關係
1、依版主所述,因女生未告知有男友,誤以為單身,所以會打電話給女生,這樣就不能怪版主今天換成他人,也會做同樣事,別跟是否為警察混一起。

2丶女方男友只因女生行為就打她,他們2人只是有電話通聯,又沒逾矩,更何況未結婚,女生當然有權利選擇交友對象,他男友打她完全不對,此時女生跟他分手也是剛好而已。版主也沒以警察身分壓迫女生和他交往,跳出來講話,有何不對?相信一般人也會這樣做。

3、在此認為,當時你應該當著女生及那死屁孩面前講:"我是因為不知道她有男友,才主動打電話給她,現在我知道了,以後也不會再打給她,但是她有自己選擇交友權利,你敢再打她,讓我知道了,一定法辦",然後對女生說,"這男的若敢再打妳,隨時來找我報䅁(這種傷害罪,當事人本來就有權提告)",這樣你也表明你是不知情的第三者(算不算都還未定),也順便給那男的壓力,別再打女生。

4丶有人提到會不會這情侶搞仙人跳,也不無可能,你的職業又容易讓人作文章,所以自己也要小心處理。

5、再補充一點,腦殘十白目的記者(這是台灣記者的素質),通常為了新聞性丶噱頭性,會下嗜血標題,並片段剪輯,例如"警察利用公權力搶女人"等,然後故意結尾打問號"?",來讓自己的新聞留伏筆,就算報導內容與事實不符,也會以"結尾是問號"來狡辯,所以這事還是別上報,別期待記者會公正報導。
大家都這麼清高?

自己是那女的,會敢跟小屁孩提分手?

被小屁孩纏上,就要活該一輩子跟著他?

追吧~樓主

成王敗寇.....
哈哈哈,大哥真逗趣。不過說真的,像大哥這樣的公務員,在論壇請低調再低調,不然有理也說成沒理了。
女方如果就喜歡那種非善類的,是要搶什麼......?
騎士精神值得讚揚,不過要多觀察,不要白忙了老半天,結果她還護著男朋友。
某貓的生命三元素:書、咖啡、碳水化合物。
正解~
家裡長輩也是這樣子的~
也許是不想讓人每天聽到
"你到我"警察局"來"
"我要回警察局上班"
XD

Red October wrote:
很多警察稱自己單位是...(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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