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四年的男人還往前妻娘家吃飯

他帶孩子回前岳家吃飯干你什麼事? 還是你認為這讓"身為上流社會的你"臉掛不住? 有本事讓你現任女友去跟她爸媽說。
安份 wrote:
  上流社會的男人可以允許身邊的女人讓前夫一直糾纏不清?..(恕刪)


自稱上流社會人士,寫出來的文章還真是"上流"阿....
所以,你也只是聽女友描述而已嘛 ~~~~~~

如果都沒優點,女友當初會駕給窮小子?

你很快就會是"前女友"口中另一個垃圾!
前妻的爸媽都沒說啥了,你一個"現任男友:會不會管太多?
小孩你生的嗎? 你有什麼資格說這麼多?
我看你應該就是那位"王"先生~
看了文章,我看到:
1.一個被外遇女人片面之詞蒙蔽的可憐男。
2.一個自以為上流人士卻自曝其短文章邏輯水準令人傻眼的小小王!
3.一個找一堆理由藉口掩飾自己既外遇又懶惰又亂買東西的女人,還統統推給前夫都是前夫的錯!
安份 wrote:
  上次的PO文是我...(恕刪)


簡單講就是樓主認為女友前夫糾纏不清

恩~要解決不難..

一.要女友狠一點,不再與孩子聯繫

因為女友割捨不了孩子,所以女友前夫有持無恐..

二,要女友父母狠一點,不再與孩子聯繫

因為女友父母割捨不了外孫,所以女友前夫有持無恐..

只要以上兩點能割捨,搬家換通訊聯絡號碼就行 ("狠"簡單,放棄小孩)



另外一個做法 (不放棄小孩)

讓女友前夫有持無恐,是因為女友前夫有小孩的監護權..

但印象中監護權是可以再打官司的

只要你們提出前夫不適任的有力證據,似乎還是可以搶小孩

===============================================================
監護權的改定


已喪失監護權的一方,是否可再向法院訴請改定監護人 (監護權轉移)?答案是可以的,親權行使的另一方(無監護權者)隨時可向法院聲請改定監護人,申請變更行使親權的人。只要找出監護權人對子女照顧不週的事實證據,法院基於保護子女的立場,將會審慎考慮是否改定子女監護權(親權)!
申請監護權轉移的一方,發生以下情形時,禁止轉移。

如:受傷、殘廢、四肢不能動彈,生活限於困頓無法扶養子女,或是因犯罪入獄而無法照顧子女,或濫用親權凌虐子女,拒絕他方探視、罹患重病,無法再照顧孩子……等。
監護權在父,但撫養子女卻是母,父根本就不聞不問的案例愈來愈多,所以就算當初協議子女的監護權歸前夫,只要能舉證和子女生活的真實全貌,就可以提起監護權轉移的訴訟(變更監護人的訴訟),勝算相當大呢!

===============================================================

解決辦法已經給樓主了

如果樓主有決心,要給女友幸福的未來,也願意愛孩子,那麼就去爭取...

如果樓主只是不耐煩女友被騷擾而已的話...

那也只是上來取暖而已...



當小孩的事情解決了,樓主女友的前夫就沒有什麼理由再繼續佔便宜了?

或許也是因為樓主女友先外遇的關係,所以樓主女友的父母才會這樣饋對女友前夫..


PS~

奉勸一句,夫妻感情失和,請先離婚後再去找新對象,以免造成"加害人"變成"受害人",而真正的苦主反而更苦了..
這個問題我應該可以回答你
我也是帶個小孩每週假日會回前岳父家
單純就是小孩的問題
既然妳女友的前夫這麼爛(照樓主講的真是爛到爆,沒甚麼經濟能力,都是靠女方的,臉皮又厚),

乾脆建議女友 ,看能不能爭取到孩子的監護權(懷疑 男方當初怎麼爭到監護權的),

這樣一刀兩斷比較快一點,

樓主也能馬上升級當現成的爸了,

豈不皆大歡喜.

安份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一...(恕刪)


裡面完全沒血緣關係與親屬關係的只有你,因為你也說妳只是男友,搞不好過陣子你就變前男友,它們卻是生下了小孩也是事實,除非媽媽與小孩脫離母子關係,而法律上你娶了她也願意扶養小孩並教你爸爸,否則你真的沒資格過問
shoelucy wrote:
看了文章,我看到:1...(恕刪)


0.0

奇怪,另一棟樓勒,我回的內容被吃光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