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家庭開銷和菜錢,凡是屬於家庭的部分都應該要一人分攤一半哦!
所以妳男友說要全額負擔,豈不是對妳很有利嗎?等於妳不需要養家耶,自己賺的錢自己用。
2. 不過我覺得公公不需要賣房,放著可以出租,這是我對理財的偏好,呵呵...
但是這是公公的財產,他想要怎麼處理都是他的事情,我們做晚輩的就不用出意見了。
3. 你們新買的房子是大樓? 如果是大樓,養寵物就不是那麼自由,要看管理規章、以及會不會被鄰居投訴。公公可以先來短期住一陣子看看能不能適應這種集合式的生活。
Miss 橘子 wrote:
男友賺得不少,但跟我說婚後不會給予額外生活費,只會負擔基本家庭開銷和菜錢
因為他必須繼續繳房貸,還要每月給孝親費一萬二,除非我沒工作時可以供給我吃的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