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看来 楼主和老婆完全没有什么夫妻之情 更象是仇人。每天如果遇到 心情也会变得格外差。分了吧。这种夫妻生活在继续下去。双方都是活受罪
五年沒寫作業 這可麼可以

勸合不勸離 加油
CoCo CHANEL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恕刪)

在家在外也幾乎沒有談話,可以說完全沒有感情。

這點就可以休了!!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恕刪)


千言萬語不如一個字""
過去妳陪我窮,現在我陪妳老
版大
你的事要分兩部分來說

1.去沖繩

出國玩的目的 就是放鬆

但尊夫人 選擇和閨密一起去 不和你們一起去

也許只是想拋開現實生活中的壓力(丈夫 孩子 工作)

這點 小弟是可以接受 但你又說也要一起去 但不同行

但這樣 也是造成她 無形的壓力(壓抑 不放鬆 內疚感)

也許就是爭吵的點

2.條列的20點

我是覺得 你是為了這個家而活 尊夫人是為了自己而活

忍了11年 小朋友也快國中了 你們也快輕鬆了

就真的就找一天 好好地聊一聊 (共同帳戶 家事分配 性生活)

看願不願意再繼續地走下去 若不能有共識 一起努力

40歲了 也該為自己 好好的活一活 這對雙方都好 沒有谁虧欠誰

加油~~~
五年沒房事
這叫做室友
不叫夫妻
而且你們還是感情不好的室友!
嘖嘖!
我是覺得離比較好
有些女孩~生在福中不知福~~

生下來只是浪費糧食~~

qoo3378978 wrote:
各位網友大家好,小弟昨天跟老婆大吵一架,吵的點是老婆說10/29~11/1要跟2位閨蜜朋友去沖繩玩4天3夜,但不讓我跟兒子在同一時間也去沖繩。

我想聽聽廣大網友的想法,想知道是我比較奇怪還是她比較奇怪,然後認真考慮是否該離婚,先謝謝各位抽空觀賞。

首先說明清楚:我沒有不讓她去沖繩,昨晚吵架的點是我已經讓步同意老婆去沖繩玩,但是我要自己訂機票、飯店、租車,也帶兒子去沖繩玩,並保證絕不跟她走相同旅遊路線,結果她擺臭臉嗆我這樣很奇怪不要這樣,先向我開戰然後兩人就開始吵起來。

補充一些資料供大家參考:

1.我今年40歲,她36歲。
2.我跟她都有工作、收入,但兩人各自管理金錢。
3.已經結婚11年,只有一個兒子今年9歲。
4.有一間8年的透天厝62坪在科學園區旁,貸款剩12年,本金剩下80萬。
5.因為房子買我的名字,所以她完全沒幫我出過一毛錢付頭款、房貸。
6.因為她母親告訴她,男人要養家活口,女人賺錢要自己花,所以全部家庭開銷,水電瓦斯費都由我負責,她僅負責小孩私立學校年費17萬。
7.她有完全的自由投資股票、基金,甚至曾借錢給她母親跟舅舅去買股票,我不能過問,過問就是擺臭臉嗆我然後又變成吵架。
8.三年前她背著我買一間公寓,因為原本她母親答應要借她錢,卻在她下30萬訂金後反悔,所以才求我借她15萬,以免訂金被沒收,我只好借給她,事後也沒要她還錢。
9.她完全不做家事,頂多洗碗、煮開水、擦瓦斯爐台。
10.她從沒幫我洗過衣服,我都自己洗。
11.她也不用煮三餐給我吃,因為我都在公司解決,每星期有5天不會煮飯都是吃外面。
12.她愛買鞋子多到鞋櫃放不下。
13.她也愛買衣服多到衣櫥放不下。
14她會把一堆菜塞冰箱放到發霉。
15.她總是把穿過的衣褲堆積在椅子上。
16.我每季要從一樓打掃到三樓,收拾整理我家裡外環境,舉凡掃地、拖地、擦桌椅,如果邀請她做家事或是提醒她垃圾別亂丟,就會擺臭臉嗆我有潔癖。
17.所以家庭內氣氛僵硬,我們已經至少五年沒有房事,在家在外也幾乎沒有談話,可以說完全沒有感情。
18.這次真的是壓垮大象的最後一根稻草,我真的很想要放生她,我根本完全不需要她,昨晚要收回她的家裡鑰匙、汽車鑰匙、機車鑰匙,請她出門別再回來時,就跟我道歉保證會改。
19.我會忍耐這麼久完全是因為我小時候家裡很窮,窮到米甕沒米、冰箱沒菜,父母天天吵架鬧離婚,我發過誓絕對要給我兒子正常的成長環境,但是我失敗了。
20.請給我可行的任何建議,我都會考慮,感謝大家。


我點播。。。孫燕姿的綠光!!!!
看了這麼多留言~還是建議樓主~請個人跟去吧!!一切明瞭又可搜證~必要時可破門~回國後就你獨大了!!
與其求見解,不如求解法
冰凍三尺,絕非一日之寒

首先請你回想這段婚姻的最初是什麼?不愛了嗎?
當初結婚的點是什麼,為什麼當初可以接受,現在卻無法忍受了?

你想離婚應該有一段時間,而這次妻子的旅行剛好成為你想下定決心的點。
這段婚姻是否已經無法挽回,還能溝通嗎?
是否要尋求婚姻諮詢師的協助?
這是你應該思考的。
也就是你好好跟妻子詢問是否有必要一起找婚姻諮詢師協助?
如果雙方都還有轉圜餘地,或許請第三方的專家來解決彼此婚姻中的問題與心結會比較容易一些。

這對於婚姻還沒有非得離婚不可,甚至還有改善空間的雙方來說,不見得是壞事。
而且你拖得有點久,5年的時間,很多東西已經磨耗掉。
很多事情要早點解決,婚姻狀態不好是一種病症,越拖越嚴重。

在確認彼此雙方已經無轉圜餘地,那麼思考的點應該著重於,準備離婚這件事情。
首先,越是急於離婚的一方,越是沒有談判籌碼。
除非你手上有對方明確無法履行雙方在婚姻中的責任與義務,例如背叛、雙方已無信任等等
在不是雙方合意離婚的狀態下,是要經由法院判決,所以有力證據對你來說就很重要。


離婚雙方律師談判的要點大致上就是以下2項
婚姻中財產的分割
孩子的監護與撫養探視權利

之後就是離婚後的生活與調適
請開版樓主仔細思考,一步一步來,切勿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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