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文)復合又分手,讓我好痛

CHAN520 wrote:
是不是有愛 妳自己心...(恕刪)


謝謝你,搬出去住早在交往前就講清楚了
所以,先問清楚有時候也不一定有用
這是我在這段感情學到的...
買個小套房吧,房貸共同分擔...

優點
1.不用跟公婆住
2.頭期款不高
3.不用浪費租房子的租金
4.以後要賣要租,還是自住都可以

如果男方還是無法妥協,那也只能放手了吧?!
觀念上的不同,沒有是非對錯
只有溝通、妥協、體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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