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cwuadela wrote:
家庭是談愛、談包容的地方,不是在權衡利益的地方!夫妻雙方對家庭及小孩都有照顧及扶持的責任,而不是單一方的付出責任,也不計較誰多誰少的地方。
phil4900 wrote:
家庭主婦是需要給薪水的,人總會有自己想要的東西,每次伸手拿會很沒有尊嚴。
kedo小柚 wrote:
同夫妻都一起出去上班,小孩給保母帶.
這樣一個月家裡大小的費用在/2,讓你老婆感受一下.
放心女生很會算的,吃虧的事情不可能做.
沒看完全部回文,這幾段話小弟我認為已經可以解決問題了
談腳色交換是非常沒有意義的行為,因為每個女性狀況不同(先不討論女性要負責生小孩這件事)
有的女性可以一次性支付幾個月甚至一年兩年的費用給先生直接全職顧又可以自己在外面賺取足夠的金額養家(含房貸車貸等),簡單說就是條件與先生是相同或更好或差不多的,但這類型的女性我還蠻少看過願意犧牲自己當全職主婦的,大多數都知道外面工作、薪資狀況,且想給小孩更好的條件、起跑點,所以都是花錢請人顧居多,再來就是談交換,那房子、車子這些也應一併列入討論才是。
所以我認為談腳色交換很沒意義
最佳解答:雙方不要執著於一定要自己帶小孩,都出去工作,請保母或花錢請家長帶小孩,家事如果不請傭人做,那就一樣責任平均分配好,不要一個人做大多數家事;開銷全部一起分攤,但考量女性收入可能低於男性的機會較高,加上體恤女性生子,不要55拆,看是64或73拆都可以,房子計入共同名下,房貸納入分攤範圍內(頭款也納入),全部生活費也是一樣(除手機、自己在外吃飯這些較為個人的不計入),另外再弄共同戶頭,每月放錢進去存一筆家庭、小孩學費、意外...等支出預備金,各自剩餘多少則為自己的錢,留著自己存養老金。
我支持女性婚後、生子後一樣能保有工作,這樣至少在雙方認同下,能夠達到某種程度的男女平等
但不支持明明能力不足,或自己不想在外奔波,卻打著全職家庭主婦的名義要領薪水這種事,因為家庭應該如紅字所述,當然男性也是一樣,不要錢、資產想全部留在自己身上(名下),該給妻子的安全感還是要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