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的處境跟開板大大很類似, 不過小弟財務自主...只是一個家庭搬到台北果來...費用很重阿! 房租, 管理費, 車位, 還有水電瓦斯費用......林林總總的...
她也有收入, 收入還比我高,我老婆說他只負責王子的褓母費. 所以吃喝拉撒睡都是吃偶的....小弟也得週轉阿....結果女王說有天漏嘴說她去銀行寄訂存, 打算日後買房子......本來想說是好事! 結果沒幾個月, 說他大姊要嫁女兒...她以前對她很好要回報一下. 所以拿了些錢給她做面子! 過沒多久, 她二姐說要送小孩去美國念書, 手頭有點緊, 可能要賣房子! 我家女王跟她二姐說: 反正我門還沒要買房子, 錢可以先借她完夢!
我家女王, 整天只會批評我先前買的相機很爛, 把王子拍到沒幾張好的. 要買就要買她二姐那種! 一萬來塊上下的SONY! (我又不是白痴, 若是有錢買SONY, 誰人要去買N牌廉價陽春雞款?) 結果偶就去買了打折的T100+4G記憶卡, 花了14K , 信用卡帳單來時, 問他要贊助多少? 她竟然回說不是我媽要付的嗎? 我真的無言了! 對我? 好像她的態度好像是Visitor! 只會說我不關心她? 他何嘗關心過我了? 為了那個相機的帳單, 偶在月底時發現沒錢繳房租了, 跟他說這個事情, 她的態度竟然好像說我是在裝死, 都拿存摺給她看了....只剩下幾百塊了! 似乎我變卡奴跟她也沒關係! 所以我現在? 買菜? 我不出! 什錢? 能裝死就裝死! 幹麻對人家仁慈? 我快變卡奴? 人家有錢去理財, 存定存! 還可以無償借給她姐姐! 對我? 好像就是事不關己!
先前又再歇斯底里的, 整天說要離婚的!
偶現在整天把印章帶在身上, 再次等待時機, 隔天就馬上去公所蓋章, 那我就自由了!
各位祝福我吧!
sanfel wrote:一巴掌下去再說萬萬不可呀。。爽一時,痛苦一世,真是後患無窮。
真的忍不住要呼巴掌,就呼自己吧,
還要喃喃自語「都是我不好...brabrabra...」,才能讓自己立於不敗。
依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給配偶一個巴掌就可能構成「家庭暴力罪」,
如果對方去申請保護令,法院可能對你實施一些禁制,
例如:「命相對人(就是你)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必要時,並得禁止相對人就該不動產為使用、收益或處分行為。」(14條第3款),你會無家可歸;
「定汽車、機車及其他個人生活上、職業上或教育上必需品之使用權」(14條第5款),你會無車可用;
「定相對人對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之時間、地點及方式;必要時,並得禁止會面交往。」(14條第7款),你可能會見不到小孩;
「命相對人給付被害人住居所之租金或被害人及其未成年子女之扶養費。」(14條第8款),你要幫老婆繳房租,負擔老婆和小孩的生活費..等等。
上面是一個巴掌的短期代價。
如果,之後你老婆以民法1052條第3款「夫妻之一方受他方虐待」為由,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官是有可能判決離婚的,
接下來,你的財產會大失血,你可能要承擔高額贍養費以及子女的扶養費,你可能失去子女監護權並被限縮探視權。
這是一個巴掌的長期代價。
所以,還是等氣消了,再好好溝通吧,加油^^
以前的社會,就是我們上一代的人,我自己就看到很多,老公因為種種因素,沒法有收入或收入不多,老婆辛苦稱起整個家的例子,如果現在女生結婚有這種跟夫家榮辱與共的心,在來說你的錢就是我的錢吧!!
不然結婚只是找個收入比自己高的,來"一起"花用,的心態,現在男生也不都是凱子吧。不用作這種大夢了,最好是去找豪門小開,我所知道,小開家更是防這種心態的女人。
男人要溫柔,也要有原則,樓主的老婆是絕對不敢離婚的(有小孩了,只是在說氣話),樓主要想清楚,這件事自己在意的點是什麼,再去溝通,溝通也不一定馬上有結果,要先有心理準備。是我的話,只是希望個尊重,我收入也跟樓主差不多,這種錢不是不能出,如果老婆知道好好講,甚至溫柔一點講,我還再領個十萬二十萬,親自送去娘家哩。我清楚我就是要這樣的尊重和面子,所以老婆要跟我長久,就是要能理解這點。
老婆不只是要疼,還是要教的,不然你也疼不下去。
不過樓主也不要太灰心,我家也是有類似的經在唸,搞得我一直想說半年前自己幹麻要結婚......
加油,也對自己好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