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 mobile01 協助刪文唷,由衷感謝

wesleysworld wrote:
沒想要到馬上要開新樓。

【續】
未婚妻被迫劈腿「醫師」我該怎麼抉擇?
傳送門

今醫師要提告我,
卻聯繫成網友!?
此網友非我本人,
已請網友告知要告可以請律師聯繫我本人,
而我PO文只有PO於mobile01,
mobole01我也不會下架以示負責。

現就等律師轉提告我本人,
我會再此樓回報一切法律後續。

那,
"法"與"道德"最後誰會勝利呢?
我也不知道。

許多網友說結果如下: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德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法法法法法法法法法

但哪個男人肩膀沒責任?
責任使男孩成為男人!

靜觀其變吧。

------------------------------

至於我與Alva網友相識是因為網友在我 8/11 PO 心情後,網友說他有與醫師聯絡想確認真偽,我想醫師一定會知道我有PO文,我就跟神級網友成為FB朋友,但網友沒有現真身,我請他幫我留意我「不自殺聲明」畢竟小蝦米難敵大鯨魚。

至於律師為何聯繫網友,初估是因為網友跟醫師聯繫確認真偽? 我出庭後會弄清楚並跟大家回報。

(恕刪)

版大
該說的大家都說了
但你還是一意孤行

若真的上法庭
真相很快就水落石出了


願你心中理想的幸福
能像你想的一樣
願你能順利全身而退
友善標記一下,以關注後續發展
-------------------------------------
個人建議,樓主Po文恐涉一些法律問題,若女友做証,也會害到女友將來被醫師娘告,除非你不再對女友留戀了;目前我認為可與對方律師和解,趕快解決,全身而退!
「未婚」妻劈腿、不是只有醫師娘可以告通姦和妨礙家庭嗎?關樓主啥事呢?
hchou38 wrote:
不太知道是怎麼回事...(恕刪)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我想業界的圈子很小

13多萬人看過 po 文

這醜事不傳入對方家人朋友應該很難

或許在南部執業的院所

裡頭已經都知道

跟浪漫醫師金師傅說的一樣

有權勢的人想要的是名聲

可是遇到不在乎把要把事情搞大

弄到新聞媒體報導讓街頭巷尾通人知

那他們家的面子往哪掛

所以對方應該想清楚

一旦上了媒體版面

誰面子掛不住還很難說

所以才會有後面律師跑出來

某南部的某科醫師對護理師

有性騷擾的嫌疑,南部醫療院所

早就私底下傳遍

才說,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為

當一個人連最基本的做人道德良知的善良

都沒有辦法維持住

你還能信任他的任何事情跟作為嗎?

而你女友只讓人覺得 easy

未婚只有男友,背景單純,高學歷

單憑上面幾點就可以想像

弄出人命,花言巧語幾句就可以墮胎掉

即便弄得不愉快也不會找第三方勢力介入

處理他,高學歷代表不會做出丟臉

用大眾傳播媒體爆料

妳女友說穿了就是用完即丟的物品一樣

他不會珍惜的~~

像這樣正宮押著出來道歉(正宮臉都歪了)

不過除非是很有名或者鬧大

不然是不大可能出現這樣的畫面

↓↓↓↓↓↓↓↓↓如下圖↓↓↓↓↓↓↓↓↓↓↓↓

真的要確定你女友說的是真的.
一開始覺得是醫生的問題,
中間覺得是你女友的問題,
後來覺得可能是你的問題,
三方可能都有問題,
上法院也好,
看清一件事.

肯負責很好,
但不是你該負的不要亂認.
現在單純的人不多,
上完法院後,
該怎辦怎辦.
wesleysworld wrote:
我會再此樓回報一切法律後續。
那,
"法"與"道德"最後誰會勝利呢?
我也不知道。
許多網友說結果如下:

法律...
因為法律是最大公約數.
建議你看看有沒有認識刑訴的老師.
或是厲害的律師朋友給你重點.
甚麼話該說.甚麼話不該說.
一些基本的攻防.
然後真的要請律師.可以等到二審再請.

講一下誣告罪.
那是很難成立的.
必須要證明對方意圖誣告...
所以...很難告成...
何況他提告錯人了...


wesleysworld wrote:
已向父母報備:
我:不久將來我可能會被關或易科罰金?

被關應該不會啦.一年以內.基本上要被關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
緩起訴或是易科罰金比較有可能拉...

他的東西最好先不要還給他.可以當作證據...
建議你可以先找免費的法律諮詢...
你未婚妻的狀況.要反告他不容易...
不知道權勢性交的構成要件是不是符合...

estella2014 wrote:
這件事情我覺得可以從法理跟情理來看
從法理看,樓主到時上法庭可能會被醫師殲滅....

於法不合而已...
理跟情都說得過去...

今天就是因為台灣的毀謗罪跟公然侮辱罪設定的不是很好...
之前有看過新聞.一個人父母將財產轉移給他後.
結果遺棄.拋棄父母不照顧.父母罵他畜生...
竟然也判有罪...
這應該是法條有問題...
以情理來說.大家都會說罵這樣剛好而已.
何況這是養大他的父母罵的.
可是就是違反法律了...

雷茵哈特 wrote:
其實醫生不敢告
一告就直接上新聞
本來只有01網友知道,結果變成全國都知道
誰傷最大? 想一想就知道了
樓主上吧

別亂鼓吹阿...
民事的賠償...
高價的賠償金是有可能的...
主要是怕民事.不是怕刑事阿

EL5188 wrote:
樓主在另一樓若只是就是論事陳訴事實
醫師50幾歲是事實
醫師已婚是事實
醫師婚外情是事實
醫師婚外情對象是樓主未婚妻是事實
其它鑰匙保管,金錢給1.5萬...等也若都是事實
&,樓主也沒污損及貶低或辱罵醫師人格,自始至終都還是稱他為醫師
又&,說"對方是勤儉的人","醫師娘是品德高尚的好醫師"等都是出自個人主觀感受,看不出明顯暗諷或污衊
so,看起來醫師若要提告加重譭謗會不會成立呢?

律師會這樣告.當然是有幾分把握的...
除非是一些很兩光或是法律沒有很熟的菜鳥律師...

Lisa_Hsu wrote:
就怕樓主女友說詞是捏造的,因而對醫師形成譭謗
進入司法程序,事情會愈來愈明白

這樣的話.
樓主沒問題...
會變成樓主的女友跟醫師之間的法律問題了...

天外小兔兔 wrote:
加重譭謗,簡單說就是,醫師認為你的陳述有錯誤影響他的名譽

不是這樣算的...
加重毀謗是用文字或是圖畫呈現...
強調一下.加重毀謗.是因為使用的手段...


天外小兔兔 wrote:
一上法院八成就是變成你女友跟他兩情相悅之類的,沒有強迫,所以強迫劈腿變成錯誤陳述
你只要能證明你的說詞是真的經過查證的並不是為了抹黑對方,那基本上是沒事的
我個人是認為女友的問題很大,可能沒說實話...(恕刪)

這部分同意...

毀謗罪只要有證據足以令人相信.那可以判決無罪.
因為有意圖要件...

雨戀星晴 wrote:
版大該說的大家都說了...(恕刪)

樓主為何不放下一切
認識別的好女孩呢
這棟樓好熱鬧啊
會不會是"仙人跳"呢?

兩邊都被"跳"....
我覺得這律師很厲害先告A網友
因為A網友不是當事人,與樓主素昧平生
根本沒辦法有效求證事實就轉述網路上的東西,想全身而退得要努力舉證。

A網友被告,一定請樓主出來當證人,看樓主貼的照片,女方接受金錢還有洗貼身衣物之類的情節,對方很容易就說是兩情相悅。若樓主的證詞不被採納,很可能會再揹偽證之類的。

一箭雙雕,真是高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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