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外遇,我對小三提告

失魂二寶媽 wrote:
六月,請育嬰假的我帶...(恕刪)
現在改成兩邊一起告,不能只告一邊,你被騙了
委員會也決議,若因故無法立即廢除通姦罪,也應即刻刪除刑事訴訟法239條但書規定,回歸刑事訴訟法告訴不可分原則,亦即對配偶撤回通姦告訴,效力應及於相姦者的「共進退條款」。換言之,配偶不能僅對另一半撤告,「要告一起告,要撤一起撤」。
iamaminimalist wrote:


你看錯重點了

...(恕刪)


除罪化的立論基礎在於身體自主權⋯⋯這點不難理解..
但不代表不會付出代價..
就像放過自己不代表原諒對方..
寛恕不代表放過..
三觀不合還真是麻煩事..
不過光是房子/車子都在樓主名下,經濟基本上就立於不敗之地了(何況樓主也有獨立生活能力)
ta1025 wrote:
錢都在妳手上怎麼還有...(恕刪)
那種女的離過婚也嫁不掉了,隨便結婚又離婚,爛到無藥可救了
版媽要去做SPA,指甲,出國進修等等的行為
感覺似乎也只是一種報復
就好像男女朋友分手後,有些對方會跑去大肆裝扮一番一樣
是在告訴對方說"沒有你我更漂亮了?或者讓對方吃醋忌妒?"
心都不在妳這了
"妳想做甚麼就去做甚麼,這樣最好,最好都不要來管我"

這段感情回不去了
即使一家人出遊,妳永遠也沒有辦法依偎在老公身邊拍照
小孩現在還小不懂,等到他們大了也會感覺到爸媽的貌合神離
支持妳告小三,告妨礙家庭,侵害配偶權
但我更支持妳連老公也告下去
即使告不贏刑事,也要告民事
現在即使掌攬一切經濟,男人沒錢就做不了怪,但也只是暫時的
等到妳老公哪天覺得當初的罪惡感降低了,一直上班都沒得到錢,換他開始大吵要離婚
婚後財產一樣要拿出來平分

離婚後同居,或許是個折衷的作法
替身使者 wrote:
應該將老公一起告,看...(恕刪)
好方法 哈哈
https://ace0156.pixnet.net
Elizabeth chloe wrote:


孩子是女人懷胎十...(恕刪)

女生很愛對女生說
不必結婚、不用依靠男人
等等女王式言論

可是,女生又很愛跟男生說
趕緊把大齡單身女生娶回家
說得不搶快就沒機會
真是奇妙

但根據我多年的社會觀察
都不是這麼樣啊啊啊!
JM-James wrote:


除罪化的立論基礎...(恕刪)


私德,不應受法律刑法。
但可以民事訴訟。


法律應該放在
離婚的財產分配上


只告小三卻不告男人的
不公平對待(同行為卻不同罪罰)
實在令人不能苟同


虛無漫遊 wrote:
現在改成兩邊一起告,...(恕刪)
其实,女人埋怨男人:男人没一个好东西!男人埋怨女人:女人都是贱货!其实,我们在埋怨的时候,也多看看天底下很多对白头到老的夫妻们,我们是不是该反省一下自己,并不是男人或女人的错,而是自己太自私的缘故?我们都是人类,是人就会自私,但是既然选择要在一起,就必须要包容对方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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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是妳老公事後還能裝沒事跟對方聊天,就代表他現在的一切都只是在敷衍妳!

我是男人,犯錯難免,但是妳先生的事後行為,證明了有一就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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