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你們大家真好 01讚喔

12/8號....閱

好佳在原訂計畫順利...

沒有生變...

換做小弟是老爸...

月子坐完...

給妳地方住就不錯了...

剩下的自己看著辦!

再有一次相同情況...

別來吵家裡...自己處理...

路是自己選的...怨不得誰...
資訊到彩妝的叛逃...

BABCD wrote:
補充女方家環境爸爸是...(恕刪)


給樓主秀秀 別哭 別難過了 有的小孩保護太好 根本不會想 不知道社會現實 畢竟各自造孽告自擔

你有自己家庭要顧 把自己小孩教好別去造孽 就 對得起 社會了

小妹 ~~~不認父母也好啊 日後父母百年後也少一個競爭者來分家產 ~~
這男方好像不負擔任何費用,連本票也不敢簽,
任何承諾也不敢講,
這種極品還真有人願意愛,願意跟一輩子,

希望將來社會版新聞頭條,不要輪到你妹妹被報導,
甚麼酒家上班,養丈夫一家,又被家暴,帶著小孩淪落街頭之類的?

放生+1~~

放生~~是慈悲的作法

保護~~會害了她

家人~~是一生的牽絆

但是每一個家人獨立成家之後

又是一個需要守護的"家"

你老爸這塊老薑~~處理的不錯

交給他主導吧

加油~~~
BABCD wrote:
當初跟小妹說的姐姐好愛你 其實內心深處真的是個大謊言嗎??...(恕刪)

時間會證明一切
對離開的孩子是一種罪惡~但是眼下這是最好的方式
我很愛小孩子,也不贊成人工流產
但是,與其讓一個不會幸福的孩子誕生
不如等待能疼他的父母出現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BABCD wrote:
妹妹的反應讓我覺得姐姐你為什麼不勇敢說出來 站在妹妹一邊 而是情願當一個劊子手
當初跟小妹說的姐姐好愛你 其實內心深處真的是個大謊言嗎?? ...(恕刪)
版大,這絕對不是大謊言,您也不是劊子手,等您妹過30歲長智慧時,您小妹絕對絕對會感激您。
若版大一家若沒堅持下去拿掉小孩,到那時您們家才是您小妹真正的劊子手~那才是大謊言才是!

因為社會上有太多案例,加上本身周遭朋友有活生生血淋淋的例子~~不得不注意~

PS:看來~以後還是生男生會比較好~~都沒這方面的顧慮~
整件事下來,最慘的是妳媽,
這樣惡搞恐怕老了十歲,
等妳妹嫁人前妳媽恐怕都睡不好覺了
先把妹妹身體養好再說吧!

現在你妹應該聽不進任何人的話

有些會刺激到她的就先放在心裡面

過陣子等她心情比較穩定再慢慢解釋給她聽

畢竟她還年輕

不懂社會的黑暗!
人生就是一連串的挑戰,一關接一關,只能往前闖
這樣耗下去只能叫做歹戲拖棚.......

妳妹已是成年人了,再管下去,她去告妳及妳爸媽都行!,甚至用刑法的限制人身自由來告死妳爸媽都行!!

現在放不開的反而是妳及妳家人,你爸媽只有唯一的一條路:斷絕子女關係,

再這樣耗下去,妳賠掉的不單是妳妹的生命,更連妳家人的生命也都賠掉了!

在社會上有三種人是就算用親情都勸不了的:酒鬼、毒蟲、情痴

趁早跟妳妹斷絕關係吧,不然等到哪天她或她情人惹來更多麻煩甚至鬧出人命時,

妳再來這兒發一千篇求暖文都沒人能救妳.......


ps:斷絕關係的一些建議~~(詳情可以找律師討論)

1. 用擬制血親關係來取代原本的血親關係,先讓妳妹跟A男登記結婚,再讓妳妹由A男父母登記為收養子女

2. 要求妳妹依民法第1174條規定先行切結寫好放棄繼承權書面狀,待他日妳父母不在時(民法第1147條生效),
 在二個月內依此書面向法院申報,斷絕妳妹的所有繼承權力
▂▃▅吾之雙足踏出戰火,吾之雙手緊握毀滅,吾名~羅喉~▅▃▂ 【【羅喉要去的地方~神魔難阻~】】
講白一點
都幾歲了
還在干預另外一個成年人的決定...............。

很多時候,要學會放手。

你不是神,你救不了眾生...............老話一句。個人作業,個人擔


1.去墮胎
2.生下來,自己想辦法...養或是出養
我是蓮霧王 ~路過蓮霧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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