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 愛到卡慘死

你朋友既然選擇了當人家情婦

第三者永遠都不會有人幫忙說話
ⓦⓘⓛⓛ
不然這樣

我出2W1............................到工廠上班啦
阿桐伯沒有在賣藥啦...只會打"嘴砲"
bearcoming wrote:
月費也才兩萬而已.....(恕刪)


妳這朋友的行情未免太差了吧!
只比勞保局的最低工資高那麼一點兒而已,
請一個外傭除了最低工資,還要付吃、住,和社會安定基金,都比這價格高!
整個討論串看完

針對主題回答

那就是你的朋友被騙啦

說的理由那麼牽強

你的朋友還願意相信

如果那個男的那麼吸引她

勸他不要拿錢吧

也別有金錢往來

反正他自己也不是說過不去

這樣我倒是可以相信他們是真愛

不然你倒是說說看2萬是什麼錢阿

你拿了這錢

你看分手的時候

這個沒愛過他老婆的男人會說出什麼話

在婚姻裡 愛很重要 卻不一定是必要

聽不懂

時間會教你的
CANON 40D EF-S 15-85 + EF 50/1.8
jef989 wrote:
整個討論串看完針對主...(恕刪)


恩,意見很中肯...我也沒有要大家挺所謂的"情婦角色".是很多人自己要離開我要問的主旨的-.-
所以我才好奇那些對情婦針對性很強的朋友想問:那向法律,向婚姻宣誓效忠過的丈夫,怎幾乎都
沒人指責?對我來說,這是個很有趣的觀察現象.
時間會教你的,意思是說:(我不知道您個人歲數及感情經歷)如果尚未過35(因為時間,環境對感
情都是考驗),亦未處理過較複雜的感情狀態(如:三角關係),在自己很單純的情況下,講話都可以
很大聲;但我看過太多那種一開始自以為保守的人士,自己沒碰上類似複雜狀況時,罵人都很大聲
(其實不侷限在感情題材),等自己碰上時,處理的更不堪或玩的更大....
老祖宗的智慧,兩句成語總結: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時間的影響可見一般.

總之,謝謝您的參予討論!!!!
bearcoming wrote:
恩,意見很中肯......(恕刪)


其實妨礙家庭罪,丈夫也可以是被告啦~
所以法律上的原意還是"公平"的,只是因為妻子多會原諒丈夫,所以只告"第三者"..........

有法律問題歡迎免費詢問唷! smile6746@hotmail.com
bearcoming wrote:
大大們 ~~ 給點意...(恕刪)


假設你年薪有500萬(或更高,隨便),試問:1.若你是真心愛這女子,你會如何照顧女方? 2.若你只是玩玩心態,你又是如何包養對方?

如果我有年薪500 萬,我不會愛這女人,如何包養要看對方條件。

男方連機票都不出,就是玩玩心態。根本不愛

他覺女方也需要他。叫女方別傻了。
bearcoming wrote:
恩,意見很中肯......(恕刪)


情婦!還要付團費?

只不過是炮友。

醒醒吧!
dougmichelle2001 wrote:
其實妨礙家庭罪,丈夫...(恕刪)


沒錯,所以那是我朋友心裡有底也必須自己要承受的可能結果.

不過有時真的是制度殺人,明明婚姻已名存實亡,卻用法律卡著對方打死不離,
我另外朋友的案例,就很單純,純粹是心理壓力不堪承受,但對方就是不肯離,搞
到年紀輕輕就有明顯失憶狀況....

感謝您的參予討論囉!
bearcoming wrote:
假設你年薪有500萬(或更高,隨便),試問:1.若你是真心愛這女子,你會如何照顧女方? 2.若你只是玩玩心態,你又是如何包養對方?
.(恕刪)

如果真心愛情婦
且和原配沒孩子或孩子已成年
我會想辦法離婚與情婦結婚
如果有孩子牽絆
則繼續維持婚外情
並視情婦經濟能力給予金援

如果只是逢場作戲
花在情婦身上的錢能省則省
反正我不愛她
蔡依倫,遥めい,李寶英,河智苑,韓藝瑟,朴寒星,樸敏英,李智雅,尹恩惠,蘇怡賢,韓藝真,宋慧喬,新垣結衣,Tiffany,T-ara,AOA,Rainb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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