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妳在一起。。。並不代表妳有權看我的私人信件與手機簡訊!

dkandy50 wrote:

有些人隱私看法並不如家暴

那我是很肯定你對隱私看法等同家暴

對你的問題絕對是肯定的,也有通姦上訴到法院的被撤回

愛情畸形的方式很多,這真的不算啥...(恕刪)



對我的問題絕對是肯定的???

那好吧,那我也無話可說



各位想想同樣是違法的事情
卻因為受害者是對方或可能是自己
立場卻因此可以轉換(我覺得這樣有點卑劣...個人意見無意冒犯)
或著是
明明法律都已經明文規定了
卻可以因為自己覺得沒有那麼嚴重所以光明正大繼續實行之??
我覺得這樣也很卑劣(但是我尊重,OK)
大家想想台灣社福落後美國至少20多年,在十到二十年前小孩被打叫作別人家的閒事
老婆被打不敢離婚因為20多年前離婚,那種女人何去何從?會受到多麼不公平的對待大家卻不聞不問

民國建國幾年?家暴法才幾年?
我們要拿我們比歐美國家落後20年的事情來說嘴嗎?
對法理的尊重,對個人的尊重,同樣的流程是不是還要再跑個20年?
更何況,現在都已經立法了並不是無法可管
不對的事情就是不對
不是因為人家愛你
不是因為人家讓你
不是因為人家不告你
不追究
就變成對的

我同意畸形的愛多的是
但是看看板上的人的回覆
這種卑劣的行為一堆人覺得理所當然
畸形那麼普遍嗎
STAR=YGG wrote:
對我的問題絕對是肯定...(恕刪)


話題要轉成家暴了嗎?

告訴罪本來就是公益性比較低的罪

當然自主權放給當事人自己

不然傷害罪,其實你每天都在犯,只是嚴重不嚴重而已

我只主張未成年權益應該受保護

成年人有沒有權利自己要搞清楚
dkandy50 wrote:
話題要轉成家暴了嗎?^++^?...(恕刪)


不過我上篇有把話題用結論銜接回來隱私哦
不過我也同意傷害罪你每天可能都在犯
可能是無心的一句話,可能是一個沒有惡意的舉動
很難界定
但是這種事
有就是有
沒有就是沒有
你要不要做而已
很容易分辨吧

不太可能你摔倒剛好跌到手機面前,牙齒剛好又戳到打開訊息備份的鍵吧








會去看的人除了滿足自己私慾以外
實在找不到任何理由了

會劈腿會偷吃會始亂終棄的人不會因為給你看就不會這樣做
那只是個探得資訊的手段
同樣是手段你可以選擇合法且尊重你自己人格的方法
而不是個人家可以告你的方法




08:12修改



我就算把我的所有e資料 的帳號密碼 和 手機pin碼都給老爺知道
老爺卻一點也沒有興趣
他真是君子中的君子
老爺對我真是100%的信任啊~
=====================================

就算掌握了對方的一舉一動 對方的帳號和密碼
這些可以隨時異動的資料 對兩人間的感情也無法背書永不變心
所以掌握了又怎樣呢
時代進步 科技更新 雖然帶來了便利 也同時埋下一些隱憂
很多人不管是員工對老闆還是孩子對父母 或是情人間
身心總是被那十個數字給遙控 無所遁形

這個主題也可以讓我們思考一下
坊間的一些雜誌 24小時跟拍藝人
還認為公眾人物沒有隱私諸如此類的行徑 在我們悍衛隱私的同時
我們做到了多少....








STAR=YGG wrote:
不過我上篇有把話題用...(恕刪)



這不過就是畸形的愛其中一種方式(其實想想,哪種愛是可以正常無私心...)

你可以試想某天妳女兒如果發生讓你擔心的情況下

你的私欲會不會被引發出來?

那引出來的前提是不是因為你愛她?想保護他?

私欲真有那麼可恥嗎?

你只看到可恥的那一部分

但更多愛是不能解釋的,沒有經歷過的人是比較客觀

但感情的事,能客觀的又有多少人?

所以這種事能以外人來評斷或二分嗎?
dkandy50 wrote:
你可以試想某天妳女兒如果發生讓你擔心的情況下

你的私欲會不會被引發出來?

那引出來的前提是不是因為你愛她?想保護他?...(恕刪)

我絕對同意許多私慾的出發點是良善的、是出於關心的
但是
包裹著這種想法的卻往往是令人深痛惡絕的行為

很多人或許都聽聞過
你的父母親因為關心你希望你好

所以不停的破壞你跟男女友,看你手機、阻你信件
限制你自由,想辦法逼妳嫁給他認同的人,而往往他認同的人只是有錢而已

不只很多人聽聞過,我相信說不定就經歷過

出發點我相信都是好的,但是當你身歷其下時,當你就是當事人時,你還會覺得對方這樣做是理所當然嗎?
或許父母經常都是對的,但那經常是許多年後才會知道的
想想那當下的妳有多麼厭惡
更別說如果父母是錯的,你的一生就被這種良善的私慾葬送


親子之間的話題告一段落
我們接著來談私慾之於情侶間

你覺得對方看你手機的理由不是因為想抓你出軌、想知道你有沒有偷吃,而是想知道你是不是有去什麼不良場所
因而認識壞朋友,染上吸毒、賭博的習慣的請舉手,
我相信有
但是不知道有沒有百分之一,也就是說這種比例在統計學上根本就沒有解釋力
換句話說
看手機之於情侶不在於關心對方,而根本就是關心自己,對吧

所以我覺得出發點好的私慾,在情侶間,在看手機'電腦等,是根本提都不用提的事情
dkandy50 wrote:
私欲真有那麼可恥嗎?

你只看到可恥的那一部分

但更多愛是不能解釋的,沒有經歷過的人是比較客觀

但感情的事,能客觀的又有多少人?

所以這種事能以外人來評斷或二分嗎

完全同意
感情的事的確很難絕對客觀

至於經歷
其實以前曾有過對方已經出現很多我相信大家公認非常可疑的行為了
但我依然沒去看
直到她出包求情復合後第二段(我有著充分的理由吧),我還是沒去看

甚至我之後交的女友,我也是秉持著這種中心思想不去看
我不想看嗎?我也會想,但因為我知道是不對的,因為我知道是沒用的
因為我人格比較高尚嗎?不
我知道對方會走就是會走,自己這樣做除無力可回天之外,還讓自己當了卑鄙小人(我說我自己)
我不會因為過去遭受過什麼樣的經歷就自己合情合理的加諸在下一個身上
經驗、教訓不是這樣用的,過往的經歷並不是妳合理化這種行為的理由
大家都曾在失敗的感情中學到教訓
但怎麼會學成懂得去翻別人東西..............
STAR=YGG wrote:
我絕對同意許多私慾的...(恕刪)


如果你能做到這樣
我覺得你很客觀

但回到原點
我相信別人也有不客觀的權利
純粹是因為你沒必要這樣嚴正指責
(你可以說你的對、但沒必要說他們這樣是無知+噁心)

絕大多數人都知道自己的行為到底對不對
只是做不到而已

人沒有那麼完美
所以才會被原諒
不管目的是什麼,用讓人不舒服的方法去執行的話,都會導致不好的結果啊……

親子也好、情人也好,不要輕易窺探別人隱私,才不容易產生爭執。
從前從前有一隻笨貓,不小心變成了隨處可見的瞎忙族,而且還是薪水不多的那種。
恩....這種事情就看雙方的溝通吧....
大家都知道隱私權很重要,可是談戀愛就不正常...
基本上就是看自己和對方是怎樣想了...
偷看和看是兩回事...不過應該很少人因此打官司吧..
所以這也和雙方的認知或者觀念有關....
倒不必用法律的標準來看這件事情...
原因在於不認同這件事的話就去打官司吧...
標準是建立在兩人的認知上...而不是法律...
能承受後果再來說法律吧....
贊成STAR=YGG
就算對方真的做了對不起我的事情
老實說
我也從來沒有去看過對方簡訊之類

隱私權之所以為隱私權
就是因為這是每個人最私密保護的一塊
沒經過他人同意就擅自闖入是很自私卑鄙的行為
就算對方原諒妳不跟妳計較
妳還是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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