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煩加強一下你女友的法律知識~~夫妻除非婚前特別聲明在法律上辦理 財產分別管理 否則都是採財產共有制~一旦離婚都是得清算名下財產 一人分一半的~ 當然如果這房子還有其它人持分你分得的再分一半給她所以 現下女生老是聲明啥房子不在自己名下 就沒保障~~那是看連續劇搞出來的錯誤觀念~就算掛在她名下~那日你們離婚 樓主照樣可主張 樓主只要提出房貸的支付證明 一樣可以取回該房屋所有權
幸好你們還沒有小孩不然鐵定有更大條的事吵不完對於付房貸一事,我不贊成夫妻共同負擔......若是要離要分開了......錢難道是賣掉分一半這樣那麼簡單嗎你女友會覺得壓力大,是因為已經影響她許許多多不可預測的將來...還有生活品質的下降,更沒辦法像以前那樣出國去玩這是生活周遭所看見的
重點是版大的房子在婚前己經先買了就不是財產共有了................那是要在婚後才買的才叫財產共有.....................所以要女生一起出房貸的話可能真的要兩個人的名字比較好
frew wrote:教你一招:跟爸媽一起住,你就是有利的一方...(恕刪) 這是烏招千萬不要學你要夫妻和平,頂多是夫妻的小問題吵吵嘴還是要來婆媳大戰,變成二、三代的問題,大鬥法.........我想問題還是只要二個人能解決先解決最容易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