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任另一半在不影響家庭的情況下追求其他激情,也是一種愛的表現嗎? (10/23更新)

現實生活中真的有人這樣做....只不過男女易位...
是為了小孩維持一個家的樣子...
沒給"已無法律關係"的前夫知道罷了...
我就你的文章.以完全理性的方式回答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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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你老公認真的思考我以下的發言:
法律保障婚姻中男女雙方的權利,在婚姻關係存續中.
任何外來的感情只要有証據.都可以對妨害家庭者提出告訴.
如果真的想要這樣去處理.
請重視第三者的違法性.我相信一個成熟的人會做出不自私的行為.
你們可以先討論一下剩餘財產分配.並擬出一分對雙方對小孩都有利的離婚協議書.以確保雙方對此一行為的合意及合法性.

如果當事人雙方都樂意.我相信這是一個皆大歡喜的好決定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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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當沒有違法性的可能存在.我排隊
妳可以考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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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做不說.所以台灣到處都是汽車旅館
呵呵 ... 好像在討論道德規範喔 ...

台灣的道德規範是一夫一妻制 ...
不像其他國家有些是允許一夫多妻制 ...

妳的男人可以去那參考參考 ...
不然會被冠上 "通姦" 吧 ...


BEYOND IMAGINATION | NO PAINS, NO GAINS | WHAT GOES AROUND, COMES AROUND
群p就是這樣來的
群p就是這樣煉成的
要你答應? 可以!
名下資產先過給妳,一定要有房子才行,什麼? 沒有!
沒有也敢給老娘去外面打野食。
最後下決定的是你(妳)
我聽過最扯的理由,偷情就偷情還愛咧...
搞不好他已經偷偷來好幾次妳都不知道!!

小艾愛 wrote:
我聽過最扯的理由,偷情就偷情還愛咧...
搞不好他已經偷偷來好幾次妳都不知道!!
...(恕刪)



+1
這種情況我猜已經爬出去可能好幾次...現在不過想名正言順點罷了
不知道太監有沒有性衝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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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傻好天真

放任幸福的日子隨他去

一定會玩出火的
這樣好了...

妳先徵求他的同意先..
然後出去"激情"一下..
然後回來繼續當好媽媽跟好老婆..
想要的時候再出去"激情"一下..
回來再繼續當你的好媽媽跟好老婆..
照妳們的約定, 他會同意而且會一樣愛你...
反之亦然, 對吧..

假設妳就先試囉~
可能性就是兩個
1. 照約定走..然後他也要一樣的"特權"
2. 他不照約定..對你在外的"激情"無法接受....

再接下來..
1.1. 他玩他的..你玩你的..
1.2. 一個繼續玩, 一個苦求另一個別再玩了..
..

2.1. 他一輩子對你的"激情"經驗耿耿於懷..
2.2. 離婚...
...

以上男女角色可互調..自己想想吧...如果有啥結局是你可以接受的..記得跟大家講一下...
*為了分析簡單.."小孩"這個變數拿掉了...包括兩位可能因"激情"產生的小孩...

個人對妳敘述的主觀結論:
女人為愛想盡辦法相信男人的爛理由
男人為性想盡辦法編出一堆愛的故事




哈哈哈哈

你老公不過是在跟你交換條件

你了解男人,可是你了解女人嘛?

如果這女人希望進一步的佔有介入呢

別說感情這東西不會有重大影響,畢竟妳也身為女人


你到時有什麼籌碼?

告妨礙家庭,你捨得嗎?

人家一句這不是當初說好的條件

你能後悔嗎?

也來不及了


好好想想吧

扯到不行



人性是經不起考驗的

更別拿你的愛情當實驗
"男人的好與壞都是在菜市場一片女性喊價聲提出來的,沒有標準也沒有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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