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問題]-財產全被女友帶走了

剛好10年嗎??
那女的是不是大陸妹??

毛少 wrote:
車子是一定要討回來


萬一車沒拿回來
女生和新的姘頭拿去做壞事
或是故意被開罰單
這都是很傷腦筋的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babycat_tw wrote:
真是一個好男人~~還...(恕刪)

您把他這麼傻的事告訴人還有人趕跟他在一起嗎??如果又被騙該怎麼辦.......每個人的命不同..該遇到還一還
就算了..要不要再造因果讓他本人去決定吧...有些因緣是很奇特的......

babycat_tw wrote:
女方在去年10月開始每次2~6萬...(恕刪)


哇~~每次!要2~6萬!~果然是(好盤子)~

Dunyia wrote:
又不是我的錢被偷我幹...(恕刪)


唉啊
誤會大了
我下兩句是回給樓主看的
你沒看我上下兩句中間隔那麼長............


瀟湘夜雨^^ wrote:
萬一車沒拿回來女生和...(恕刪)

謝謝各位大大~
車已經拿回來了~
那女的在10月份還用朋友的網路銀行(不知何時去申請的)轉了15萬出去。
朋友問說是不是有法律追訴權?
朋友正在考慮要不要報案,他可以考慮多久?
感謝各位大大。
babycat_tw wrote:
車已經拿回來了~

那女的在10月份還用朋友的網路銀行(不知何時去申請的)轉了15萬出去。
拿的到車應該是談過吧,等? 若是惡意侵占還要等使間久了對方賴說是您朋友默許轉帳嗎
刑事部分應該是要在知道這件事開始起算六個月內提出告訴

民事部分的時間就很長了
民事最慢也不要超過兩年
而且告民事要自己舉證,要查一些東西都很不方便
還是刑事早點告一告
警察會發文幫你們調資料
而且還不用自己出錢
有的銀行光是調帳戶往來經過就要上萬元

過了告訴期間
我想那個女生不但不會檢討
只會嫌開版者的男友笨而已

還有還汽車的經過,要留下紀錄和證據
這樣證明那個女生知道汽車和錢都不是贈與
才會心甘情願還車
這個對你們以後要錢會有幫助
宋太宗訓示公務員:「爾俸爾祿,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就算最後法官認為是贈與要不回來

一年內贈與超過100萬稅是很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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