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vely小雨 wrote:
前兩天 看到那篇報導...(恕刪)


我比較好奇的是

樓主大大的男朋友知道您的想法嗎

這是你們互相討論之後產生並都可接受的想法嗎



如果雙方都同意總是在身邊的第三者可正大光明奪走戀情

那恭喜你們都那麼大方

也祝福您們的戀情

一輩子都不會出現總是在對方身邊的第三者



而如果這只是您單方面的想法

那您會跟男友說出

因為第三者總是在身邊

所以可順理成章扶正

這種沒錯的想法嗎?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重點不是在於他落跑
而是落跑前就已經偷偷跟別的男人交往
請搞清楚這女生被砲的原因
落跑前已經偷偷跟別的男人交往
落跑前已經偷偷跟別的男人交往
落跑前已經偷偷跟別的男人交往

lovely小雨 wrote:
前兩天 看到那篇報導...(恕刪)


古有名訓,「潘驢鄧小閒」,具備這五個特質,要追求女性對象,無往不利。

這也就是說,這五項是女性在交往中的弱點。

所謂的弱點的意思就是,很有可能妳因為這幾個特質的人被吸引沖昏頭了,婚後才發現彼此不合適。
這個是否是好事?就由小雨妳自己判斷。

lovely小雨 wrote:
前兩天 看到那篇報導...(恕刪)


原來劈腿沒錯?
就算論及婚嫁也沒關係?

太好了!男人們現在終於可以光明正大的劈腿了!
運氣好的話,還能得獎呢!


lovely小雨 wrote:
前兩天 看到那篇報導...(恕刪)


換做你 會能接受嗎
我爽 你爽 大家爽就好
人死不能復活 更何況心死
十分鐘內要趕到?

這是傳說中的公主病嗎?

車禍了還可以打電話?

那有很嚴重嗎?

打通電話就要男友十分鐘趕到現場,不到就是不愛她!

另一個追求者十分鐘內趕到就是真愛?

天阿.....

我只能說這女生用的藉口還真是爛透了

重點是車禍當時這位女主角打電話給原本的男友,電話有沒有打通都沒有交代清楚
沒結婚的前題下...劈腿....在法律上應該是沒有錯啦~
只是.....
我就是不喜歡那種偷吃不擦嘴, 還很大方的說, 我偷吃了~~~

偷吃是在落跑之前~~~

lovely小雨 wrote:
前兩天 看到那篇報導...(恕刪)




愛是不須要理由

她想嫁誰 ,人家幸福就好 ,干你屁事

要是我 ,就大大方方去關島 ,

再PO文上來氣死你們這些見不得人好的人

lanewgo wrote:
愛是不須要理由她想嫁...(恕刪)

對!你說的對!等你被劈腿再來這麼說啦!!
愛不需要理由!!出來玩你總有一天要還啦!!
我一樣會用怨念祝福你....
按照這個邏輯,老公外遇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因為小三也只是老公找到的真愛,小三也總在是老公最需要的時候出現,那就代表老婆該死嗎?小三才是真愛嗎?高國X和陳子X也只是真愛而已,希望大家好好祝福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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