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179分
文章編號:28330889
男女要平等...結婚不是賣女..兒..你憑什麼要我登記在他底下...我新買房子..就是用了...彼此的名字..既不虧待老婆也沒有虧待自己...畢竟他隻身嫁進來很辛苦...但頭期款及裝潢都是我在花錢..憑什麼..男方一定要付出全部......所以我用了登記彼此一半產權的定義來付聘金.....夠多了
因為如果登記我名下..我最多付36萬聘金...但我新房名字掛彼此,付了頭期款100萬等於付了50萬是聘金...負債我背...貸款我付..未來價值一人一半..
我幸好沒有被強制登記他名下啦....你的心意很好...但每個人.在相愛時一定要設想相恨時.....但我們的房子是未來我們的退休金....因為老了還是要回老家養老.....
你為了老婆好是沒錯..但自己的東西.還是要保留一點..權利給自己...待未來百年或需要給老婆犒賞時..再轉給他也不遲...不然10年或20年後悔自己現在的行為..可是可悲的呢
多少孤獨老男人.是身上沒錢的...但你有聽過..孤獨沒錢老女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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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8331467
(先別急著炮)
登記在我名下,是因為用我的名字利息錢20年下來可以少個30,40萬
當初我老公自己說那就登記在我名下好了,不然本來是打算登記兩個人的名字的
不過頭款我有付一半,貸款也都是一起付
當初,我公公也覺得為什麼要登記在我名下
我老公直接說這是他的決定,和我沒關係(雖然是事實,因為我還是想登記兩個人)
然後事情就解決了
不是鼓勵樓主也去和媽媽這麼說
畢竟這是一筆不小的錢
我會建議版大可以和女友提,可不可以登記兩個人名下
如果女友同意,表示這只是他爸爸個人愛女心切的問題
那兩個人在討論要怎麼讓兩邊家長都能接受的方案

如果女友不同意,激烈反對的話....
那表示媽媽的顧慮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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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28332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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