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his wrote:
上網找網友開導? 你還不如去找心理醫生, 另外,如果你說的是亂倫行為的話, 這是犯罪行為, 刑法第230條:「與直系或三親等內旁系血親為性交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還是別上網說的好, 雖是告訴乃論,但有無告訴是一回事, 但若有人把你寫這些寄給檢警(告發), 原則上他們是必須調查的, 最後可能因為沒告訴而無法提起公訴而已, 但調查過程...你不會喜歡的, 如果不是亂倫, 上面那些當我沒寫。 ...(恕刪)
長知識了!
樓主一連串改文,移文的動作…真有趣
事後還發一些其它文章疑似”轉移注意力”
以後發文要三思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