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裡面沒有一個人是受害者,民事求償已足夠.
但已有婚姻又跟他人發生性行為,道德上是不被允許的.
愛情的確沒有對錯,錯在您處理失當一次傷害兩個女人.
Combustion wrote:
除通姦罪...(恕刪)
Combustion wrote:
大家話我虛心接受,但不要好像在網路上說得正氣凜然一樣,大家網路上發言都可以很道德啦。問題是你道德感不等於我道德感,道貌岸然傢伙我也看多了,以為在網路上就可以說得好像自己就是正義化身。愛情沒有對錯,不然怎會除通姦罪。愛只能是限制一個人嗎?只能是永遠是固定一人嗎?我對我老婆盡到責任,對另一位女人盡到他要的呵護,我滿足兩位女人所要的,我讓她們開心,錯嗎?只是從小教育觀念交導我們要去忠貞一人,我不能說教育錯,只是這是違反人性。再來是,我是來尋求解決辦法不是來聽各位的自我道德,如果你們是要講述你們的道德正義感,可以去傳教。你們認為我行為很糟可以不理我不回應甚至檢舉都無關緊要,但硬要將自己道德觀加諸在別人身上,你們有比我更尊重別人的自由意識嗎??我不認為我有錯啊,我強調我讓兩個女人快樂滿足,只是女人有時是貪心的,快樂滿足不願和人分享,所以我想找一個兩全其美辦法。當然我發文用錯詞,不該用齊人之福,用兩全其美才對
至於那些對我發文懷疑之人,信不信那是你的選擇,我管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