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勸樓主放棄債權的人,就是向別人借錢以後就不會還錢的人,
因為你們既然認為借了錢以後可以找理由不還錢,
就代表你們認為借了錢以後不用還錢是合理的,
你們既然認為借了錢可以不用還,
那就表示你們有很高的機率向別人借了錢以後就不還錢(因為你們打心裡認為向他人借錢可以不用還),
而且,看看版上的回應,認為不用還的比率還不低,這也印證了借錢卻不還錢的人很多,
這跟性別.金錢大小.小氣與否完全無關,
借錢這檔事只和人格有關,
樓主也說得很清楚了,交往時期各種禮物.殷勤.甜頭都不少,
證明樓主不是小氣之人,但是,借的部分就是借,有借就是要還,
如果可以不用還,那麼女方假借"願交往"或"被追求"的名義向男方借錢後人間蒸發的案例恐怕會越來越多,
那些認為借錢可以不用還的人不只卑劣還很悲哀,被甩了以後還要自欺欺人說是自己心胸寬大,
如果你堂堂正正地和女性交往問心無愧,有什麼理由要放棄債權?
有人說就當作是砲錢,不需要討回來了,所以你們自認你們和女友的關係是嫖客與妓女?
說顧及情面不必討錢回來的只是在掩飾你的懦弱無能(經不起分手打擊,不願面對)及阿Q心態罷了!
結婚幾十年後離婚的都要分財產了,更何況是這種只交往幾個月的,
況且這個女的不也承認根本沒愛過喜歡過樓主了嗎!擺明就是在A好處不是嗎!
歐美普遍就沒有這種女友(女人)向男友(男人)借錢可以不用還的想法,
所以台女不會要求洋男付帳,卻會要求台男支付她的所有生活開支,
就是你們這些不還錢的孬種男人養出了處處都要男人付錢的台灣女人,
而不付錢(還錢)的台灣女人見到洋男人(還不一定是白人)可不是Go Dutch而已,而是倒貼上去的喔!
Marskey wrote:
可惜現在FB上被封鎖了也,那個女的也封鎖我,連她爸也把我封鎖了
因為我沒她爸的電話,之前只有加FB,所以現在也無法連絡了唷
透過電話.簡訊.或朋友...等管道跟她說如果再不還錢就要拿證據告她,如果還了,就不必告,
如果她還是不還,就告她吧!
就算沒有寫借據,但是你貼出來"和她的簡訊往來內容"及"她匯款還你部分錢的匯款紀錄"就是很有利的證據,
這種小案應該在調解庭就解決了,用不著請律師(如果你不放心,法院都有諮詢),
如果對方在調解庭還不和解,那些簡訊內容和匯款紀錄都會成為她有向你借款的有力證據,
而這些證據會讓法官相信她有向你"借錢",而不是"給她錢"!
雖然跑法院麻煩了點,但是可以給對方(及台灣女性)一個教訓及警惕,
也可以讓你一吐怨氣,
切記,在調解庭及法庭都要強調你非常希望和對方和解,和解條件是只要她歸還全部的借款,
如果判決你勝訴,但是她還不還錢,那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會從她的薪資裡強制扣款,
如果你嫌麻煩不想跑法院的話,那就自己吞下去吧!
和匯款的存簿明細,和她還款的存簿明細
因為那時是講電話時說要借她,所以就只有他傳來帳號記錄
WhatsApp 對話記錄
12/2/24 21:56:45: 她: 銀行代號822
12/2/24 21:57:03: 她: 帳號
12/2/24 21:57:23: 她: 668540057269
12/2/25 8:35:54: 我: 怎麼又變中國信託了,我以經匯過去了喔!
借她錢轉入時間明細:

12/6/13 0:18:40: 我: 那麼一萬妳要分幾次滙給我?
12/6/13 0:21:57: 她: 2次
12/6/13 0:22:06: 她: Ok嗎
12/6/13 0:22:09: 我: 嗯
12/6/13 0:22:33: 她: 下個月開始匯
12/6/13 0:23:02: 我: 下個月幾號?
12/6/13 0:23:25: 她: 10號
12/7/10 12:15:31: 她: 匯好了
12/7/10 12:15:58: 我: 嗯,我看一下
12/7/10 12:18:01: 我: Ok 有收到
還款時間明細:

之後就一直拖拖拖,拖了三個月
聽了滿多人的意見,看來真的要給那種女人一個教訓,如果要提告要先從那邊開始?
在分手前一個月借了他四萬四千(二年前,那時才知道他有卡債)
後來分手原因是她劈腿
交往期間所付出的金錢都不只這四萬四了
禮物,旅遊都是我在出,這是交往時的事就不用追究了
我很不甘心被劈腿,所以很堅持的想要回那四萬四千
分手後,一直很難連絡到她,我去了她公司一次找她談,然後有錄音
她說她沒錢還,還表明說不會騙我,一定會還
之後我去了澳洲打工度假一年散心,畢竟這次分手對我打擊很大
回來後,我申請了新門號打給她,她接了,但還是一樣,說沒錢可以還
接著又是音訊全無,完全又連絡不到他
我只好採法律行動了,先是去寄了存證信函
後來又去法院申請支付命令
她申請了 異議 ,在最近開了調解庭
在調解庭中,她完全的否認有向我借錢的事實
即使我放出了錄音檔,她是面不改色的否認
調解委員建議,可以想成花了這筆錢,看清楚一個人
你還年青,把時間花在有意義的地方,不用執著在這個
但最後我也不想讓步,所以接著就要等法院通知開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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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認為樓主你證據充足
應該是可以拿回這筆錢
我這邊是除了錄音檔 就沒有借據 (交往時誰會要求寫借據)
也沒有匯款記錄,都是直接拿錢給他
想當初她話還說的那麼好聽,現在全盤否認
真是人心醜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