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的行為已經有點可怕了

硬是去弄到此櫃姊的地址

你想做什麼?


櫃姊對你沒興趣就是沒興趣

你又何必一廂情願


潘達 wrote:
呃......

這位開版大,你給小弟下面這個私人訊息所為何來?
----------------------------------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換工作歐!……
躲的了一時躲不了一輩子!
我是這麼認為
我說了我有她住址
就是為了以防這種事發生!
法律可保護人!但我會小心法律!
不要太小看人!!!
把我弄不做就可沒事?
用法律制裁我就沒事
人是要互相!
搞到我我也能搞到你!太低估我了!


樓主的中文程度不太好耶,連我這個路人丁都看得出潘大的意思是說櫃姐如果不想離職,就會想辦法把樓主你搞到離職,因為不想再跟樓主你有任何接觸,為何呢?粉恐怖~~不要問~~~

跟回文的潘大有何干係?還是所指的〝你〞是指櫃姐,嗯....果然非常恐怖,誰快去警局備案一下,救人喔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天阿!這邊的...(恕刪)


你感到困擾?

應該是櫃姐感到煩惱吧!
血染征袍透甲紅, 當陽誰敢與爭鋒! 古來沖陣扶危主, 只有常山趙子龍。 -Keep Walking-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可是我不能失去她.....恕刪)


你不可能會失去她的...因為打從一開始你就從沒得到過她...

這位老兄,你還年輕,先想想怎麼取得她的好感,而不是造成人家的困擾

切記,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萬不可強求

另外,真的喜歡人家,就要"取得人家的好感",而不是"強佔人家"

小孩子,懂得其中的差別嗎?

我指示得這麼明確如海中明燈,如果老兄你覺得我說的話酸的話,

我會直接勸你別打擾人家,仔細想想吧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我認定她是我的真愛!結婚的對象

純粹就是感覺

可是對方有男朋友

她好像也不喜歡我

去櫃上找她聊天都叫我快點去吃飯

我很怕她沒做或以後遇不到

所以我不擇手段取得她電話跟住址

她知道後還滿生氣的!

因為這樣我不敢找她!

她26歲我22歲

我感覺她想結婚我也想結婚

可是我沒什麼錢

我有請人先問過可以做朋友嗎?她說可以

我才主動靠近她!可是她說不方便跟我做朋友

我曾經愛情受傷過

是我看到這個女人才讓我想相信愛!

我好怕她結婚!可是我不能失去她!
我跟她又是同一間百貨公司上班!所以她有客訴我的權力!非常麻煩
可是我看到她都會不自在很緊張心跳加速!
而且我要等一陣子在去找她嗎?
我要等她男友分手嗎?...(恕刪)
沒有交往就認定,這會不會太怪
我深深的感受到大家可以別在回文了,我挺擔心樓主會被

氣到意氣用事,用"行動"證明給我們看,那可不是一件好

事!!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我沒對她怎樣我也沒去...(恕刪)


標記...
請樓主先去聽聽 一首歌
歌名叫做 "愛的真諦"

聽這首歌一定要用心,必然會有所領悟~

祝福你,同時也希望您在愛對方的時候也請不要傷害對方~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請樓主用心聆聽 " 愛的真諦" 這首歌的含意
希望您能有所領悟

愛對方並不是傷害對方,而是讓對方能夠過得更好~
學習是條無止境的道路

寧民永遠在一起 wrote:
我沒對她怎樣我也沒去...(恕刪)


看開一點 被拒絕只是人生會遇到的關卡而已 你還年輕 現在應該多點心思在事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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