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你馬子說,以後你兒媳婦不爽跟妳住,你怎麼想????

跟你馬子說,以後你兒媳婦不爽跟妳住,你怎麼想????

跟你馬子說,以後你兒媳婦不爽跟妳住,你怎麼想????

ZOAK wrote:
小弟最近年紀到了 ...(恕刪)


不要住在一起才好

這樣吃魚喝茶才不會被抓到

當然對方做甚麼你也會不知道
你給的不是他想要的,趕快放生吧,你倆還沒結婚就一堆前提,他想要可以跟公婆分開住的條件很顯然你給不起,好聚好散,好女孩多的是,以你的條件根本不擔心,不要娶進門才再吵吵鬧鬧那妳是一輩子痛苦....
為什麼一講到『婚後同住』問題?就一堆女性跳出來講,那要不要跟岳父母同住勒.....

拿豬腳比鴨腿......

兩個新人都可接受,就好嘍?

談不攏?就拉倒嘍.....

女性那麼喜歡講公平?.....那就去找喜歡當小白臉的男生就好嘍!

小弟相信,這種男生非常的喜歡跟著女生走.......住哪?他應該也無所謂!

只要妳願意『養』他......

昨天有一棟樓,大大在問『離婚』?女生......小孩不要,也願不出錢?

台灣男生是不是把台灣的女生『寵』壞了?

現在台灣是『父系』社會?還是『母系』社會?

我看是『自私』社會!一切以『利己』為出發點......



chh33 wrote:
為什麼不回她家? 因為我太太不是台灣人. 她每年只要求我跟她回美國一趟過聖誕節.



重點是這句,上次老外發文那篇也有講到,國外女性要求平等是真的能自己也做到平等..但台灣一些女性的平等可是挑自己有利的平等

JCB88 wrote:
為什麼一講到『婚後同...(恕刪)


請問為什麼跟岳父母同住是豬腳比鴨腿? 其實在國外, 本來就很少人跟長輩住不是嗎? 因為外國人覺得這樣很奇怪. 一起住在另一棟感覺是還蠻公平的. 什麼都一半也還算公平, 不過若要真正公平可能就不要生小孩會比較公平. 生小孩太痛苦了. 而且生小孩顧小孩期間如果沒領到薪水卻要出一半家用, 聽起來就是不公平.

這個問題很無解, 我覺得要男方親自去住女方家裡三年以上, 比較有資格評論. 我只能說, 如果日後被侵犯隱私你也不會搬出的話, 你要跟你女友說清楚這個概念, 好讓她選擇. 我相信你說的. 你爸媽人很好. 不過很多婆婆人超好, 還是會看媳婦洗澡. "重要時間"衝進來.不是她們人不好, 是觀念的問題. 有可能你覺得看看沒關係, 你堅決說是不小心, 可是不小心很多次, 到時候女方就覺得很有關係! 以上類似的事情我大概聽聞過八百多次吧!我相信你爸媽不會不會不會...但你女朋友就是會怕吧!

其實認真找一下, 台灣還是有女生可以做到真正的男女平等啦. 我太太的同事中應該就有一兩位, 只不過每次只要有人介紹男生給她們, 過一陣子總是無疾而終, 一問之下才知道原來男生認為女生年紀太大了 (36, 37).

所以說, 有時候我也真的搞不懂一些男生的想法, 各方面都很賢淑, 經濟上也都獨立自主 (個別在新竹, 竹北都有房子, 而且貸款都已經繳清了), 然後卻為了年齡打槍, 想要找年輕一些的妹妹. 真的是不知道該怎麼說.

lifeisneverfair wrote:
請問為什麼跟岳父母同住是豬腳比鴨腿? 其實在國外, 本來就很少人跟長輩住不是嗎? 因為外國人覺得這樣很奇怪. 一起住在另一棟感覺是還蠻公平的. 什麼都一半也還算公平, 不過若要真正公平可能就不要生小孩會比較公平. 生小孩太痛苦了. 而且生小孩顧小孩期間如果沒領到薪水卻要出一半家用, 聽起來就是不公平.


現在國外的年輕人, 成年之後繼續跟家長住的比例也越來越高了. 結婚之後繼續住家裡的我也有看過.

為什麼要真正公平就不要生小孩? 懷孕當然很辛苦, 生小孩的痛 (不論是自然產或是開刀) 當然是很痛. 但是請別以為當先生的在這一段時間就是都沒有付出, 只是等著當爸爸 (當然還是比不上媽媽來的辛苦). 生養小孩原本就是夫妻兩人要負責, 如果要用先天的限制來說哪一方比較辛苦, 真的很難說服人.

至於生小孩照顧小孩期間, 沒領薪水卻要出家用, 當然不合理. 但是如果有領薪水呢? 要不要出? 我的小孩老實說, 幾乎都是我在帶, 我太太產假後回去上班, 現在每天下班大概都快八點了, 小朋友九點睡著就一覺到天亮. 小孩就是我在帶, 但是該我出的家用錢也沒少出過. 當然我太太也是很內疚沒能多陪小孩, 但是領人薪水, 就要負責任.

好大的一把金槍 wrote:
重點是這句,上次老外...(恕刪)




但我想問的是~~
樓上那堆回放生的男性
有幾個是可以讓另一半不要工作 就待在家的???
沒有吧?!!

那為何說要到住岳父母家 就說要找個小白臉 要女人養他???
真是怪了
到底是哪一方挑有利的講 我不是很懂
況且大多數女性都是在工作的吧!!

當然每個人自身的情形不一樣 只用男女方來分是不太公平啦!!
費用一人一半當然是ok~ 我個人很認同
但多賺一點的那一方多一點 也不是問題吧! 就算是女方賺的多也多拿一點無所謂吧!!!

JCB88 wrote:
為什麼一講到『婚後同住』問題?就一堆女性跳出來講,那要不要跟岳父母同住勒.....

拿豬腳比鴨腿.........(恕刪)


我也不懂這兩點有什麼不一樣?!
即使之後仍然有著漫長的棒球人生,也不會有───超越這個夏季的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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