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zz976248 wrote:但是女生還沒嫁進來就表示不太願意分擔家計,個人認為再找一個會比較洽當。 我朋友婚後的薪水被老公拿去繳房貸~她還幫忙夫家早上顧店~下午去上班~但是夫家對她不太OK~所以要看個人~~~~~
我的印象中,不論房子是誰的名字除了婚前付的以外,後面的應該都屬於夫妻共同持有吧?!可以請樓主的朋友再去問一下就我知道,房子放誰的名字應該都一樣婚後取得的財產,除非有去登記夫妻分開不然,應該都是為是共同持有的.依自己身邊這麼多的朋友的經驗我覺得樓主轉述的有些簡略通常這麼堅持不付房貸,也不願付家用這麼自私到的人其實不多大部份都有很多因素譬如說,買的地點不喜歡不想跟公婆住....等等.如果是樓主的朋友一意孤行這樣安排還要老婆在受委屈的同時一起揹房貸說不過去吧
(不是因為看到老吞才加你喔)善變的魔 wrote:應該可以在找下一個了…女方一個月只拿5000給家用…剩的自用重點是還要求男方要交出沒個月的薪水…那是代表她賺的大部份都是她的錢…你賺的又要給她管…那男方有什麼保障問題點就是錢……………錢還沒結婚的話要三思阿… 重點不在付房貸而是女生只肯出5000家用,就算沒有房貸問題,也太少了試問,真要講公平的話男方如果也只肯出5000當家用,這兩人還結婚幹嘛?
看妳的另一半有多愛你 肯不肯跟你負擔經濟狀況而已當初婚前買了房 裝潢及房貸全是我出婚後房子改為共同持有結果兩年後離婚 女方卻要房子 否則就等著跟他耗一輩子為了自由 我給了 損失幾百萬房子這種事還是想清楚吧~~!!!
crazynoter wrote:(不是因為看到老吞才...(恕刪) 只看女生願意出多少錢不準也要看每個月總支出、家庭人口組合、家務勞動分配吧認同前面說的如果要像租金一樣每個月付雅房的生活費還寧願自己出去租雅房.......
有肩膀男人,要女方幫忙付擔家計,買房就要登記一半在他名下,沒有幹嘛跟你分擔家計,你吃的用的算她的,房產你買歸你嗎,這樣想就不公平,我老婆薪資我一倍,合起來買要買房子,要合起來登記買,要像你這樣誰敢嫁阿.
那我老婆對我真不錯她一個月3萬多的薪水還給我15000補貼家用管錢的部分,我們家剛好相反一開始是我老婆管錢,後來她覺得她很虧很大,所以就變成我管錢....樓主的薪水要付要是單身要付700萬房貸應該還可以若是要成家...生小孩...甚至搬出去住...應該很吃力吧...(女方肯跟男方父母同住且相處融洽的這應該也算是一種人生勝利組吧)說真的女方壓力應該也不小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