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保費15萬,每個月大約12500元。你每個月給15000-12500=2500元也就是說你每個月實際支出的是2500元然後你要老婆要每個月給10000元加上你每個月要還姐姐房貸10000元,但生活大部份支出是你老婆。房子也不是她的,這不是讓她間接在負擔?兩個人都覺的委屈生活不快樂,你覺的還可以撐多久?1.好好檢視自己的保單,超出自己能力太多造成負擔就不要保那麼高。2.討論共同扣款帳戶,每個月固定轉錢進去。所有水費電費瓦斯費小項稅費全用這個帳戶扣繳。3.小孩是自己的,父母沒有義務要幫忙帶。夫妻兩個人好好檢討該給多少保母費。4.媽媽是自己的,孝親費多少自己跟媽媽討論,她也有自己的媽媽。
你也幫幫忙真是太計較了, 如果你老婆也說娘家要孝親費你不就掛了, 說真的月收入100K如果搬出去住應該也還可以不用搞到烏煙瘴氣, 小弟我跟你家庭收入差不多, 扣掉房租 保母費應該還有65K稱2個人應該很容易才對啊, 跟長輩住小孩子有人帶是不錯啦!不過如果這麼麻煩不如搬出去。
一個月35000包柴米油鹽、水電、保母、小稅、房貸 真的是太便宜了版主該請客了剩下65000 我個人覺得兩夫妻應該是夠用了當然你們如果兩人的日常開銷很大 那就另當別論只是以你們的經濟狀況來吵架不值得我想社會上比你們狀況差得家庭多的是
rannie wrote:請看清楚我是說誰住誰家都不合理夫妻要站在對方立場想想,男生會想要住岳母家嗎?以你的論點住岳母家家叫入贅?那住婆家稱?...(恕刪) 我猜你應該沒結過婚吧。男生成家後會想要跟父母住在一起,只是因為他是媽寶嗎?要不要再多想想。
現在很多女生都要經濟自主..但他們的自主是你是男人家裡開銷是男人要付責..跟我要就是愛計較(到底是誰愛計較)我的錢是我的..不準動我錢的主意不過大家說的也沒錯..媳婦沒有義務給婆婆錢..而且你母親要的錢有點多..如果是有包括家庭支出那就還可以商量..但如果有共同要支付的金錢...例如房貸,保險等項目..我覺得這是應該二人一起付擔的結婚本來就是共同體...如果都不願付出.幹嘛結婚..你還生了孩子,以後我看更辛苦了
xc70 wrote:現在很多女生都要經濟...(恕刪) 看來所有男人都遇到一樣的問題, 沒辦法愛到就要認..只要控制在 "入可敷出" 生活過得下去, 多讓老婆經濟制主有何不可?說實在的版主的老婆在這年代也實屬難得, 還肯配合拿錢給公婆.換成我家那口子不跟我吵翻了才怪.要是我是版主, 第一先去砍掉不必要的保險項目, 有保不見得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