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是既有的負債
租屋,你們也能扯到債務??
我繳了一半的貸款,所以我還欠銀行一半的金額
我租了半年的房子,所以我還欠房東半年的租金?
了不起就是被扣押金,但押金是"債務"嗎?
把債務的邏輯套用在租屋
難怪會一直認為男方搬走,所以"欠"女方3500*12

男方只補助2500就是佔便宜?
不接受就搬走囉
搬走再自己租,對女方的經濟來說壓力比較小嗎?
我之前就強調了,樓主的做法不好,直接解約賠13000就算了
分手還有金錢往來,糾纏不清不是好事
(竟然還有人說我支持樓主,這個人該去看眼科了
)我說的只是至少短期內對女方的經濟負擔是最小的
你們就繼續把租屋當成負債
把協議分手認為是男方單方面解約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