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投過了,為什麼網路上還是一堆埃埃叫

我國憲法有增修條文,
美國憲法也有另列的修正案,
為何不直接修原條文?

為何?
你讀點書就會懂。真的,讀點書就會懂。
不要跟著瞎起哄。

勳小弟 wrote:
有些人說立專法已經很...(恕刪)

hillside wrote:
為何?
你讀點書就會懂。真的,讀點書就會懂。
不要跟著瞎起哄。...(恕刪)


不會懂的啦....
跟著喊搖旗就對了


原民法,身障法,兒福法,婦權法....
這麼多年來立了這麼多專法
為什麼我們從頭到尾都在歧視這些"特定人"?
本来多数的人觉得事不关己,虽然恶心不去接触就好了。 结果他们得寸进尺,不但要修民法还要告诉小孩这是正常行为,搞得民怨四起而且造成族群对立。

这次公投真的帮沉默的多数出了一口恶气。

dgame wrote:
法律怎麼會跟尊重有...(恕刪)


你知道有種親屬關係叫做姻親嗎?

收養及遺產相關繼承也是在民法裡面...

Probe00 wrote:
收養及遺產相關繼承也是在民法裡面......(恕刪)

我不懂這些跟另立專法 來做為同性婚姻使用有甚麼問題?
同性的收養 遺產 本來很多國家都另有它法作為定義 與 施行的
不與異性婚姻 定義在同一法律中的

這個會有任何衝突嗎?

dgame wrote:
我不懂這些跟另立專...(恕刪)


衝突不在法律條文上, 在教材上會有衝突
目前公投的結果, 不得將同性戀教材施教於9年國教教材
社會科, 家庭成員與其相關規定, 是依據民法規定.
民法不做特別法規定, 那即可廣為宣傳, 這對無辨識能力的啟蒙教育學童, 甚麼是對的? 認知上會有衝突, 這個年紀你教甚麼他就學甚麼, 不做分辨教育.

不糾結, 同性戀是個人的事, 我100%尊重你愛同性愛異性愛狗愛貓愛飛機杯愛充氣娃娃愛卡通公仔. 專法給你, 保障你所有的權利, 但是別教小孩, 至於小孩子的性向, 就讓它自然吧.


tony333324 wrote:
既然公投沒有權力, 那為何要拿出來公投????

不外乎想要讓對方閉嘴, 想不到結果如此, 但是自己卻不閉嘴...............

只會檢討別人, 從不反省自己的實際表象


所以啊提這個根本詭異

既立不了新法令也改不了別人的性傾向

就如同媒體說的,根本只是大型民調

到目前為止所謂的專法,或直接修民法,這兩種都是雷聲大雨點小

對於那些爭取修法的同志族群來說,當然還有努力的空間

唉唉叫錯了嗎?
改天換母投過了.網路上就一堆歐歐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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