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kai0117 wrote:
老實說,通勤的人是他,你不用離開桃園,辛苦的是他,你還那麼不體貼
還好看到你們已經分了
同感!
不懂為他人著想都是自私。
分了最好。

qwe85642 wrote:
也許我就真的是大男人(恕刪)
katoh050033 wrote:
我舉例送你好了,版上應該也沒啥人會注意看~
我全公司同事大概近50人,女佔多數,但不會開車的人只有2個女同事(不拿來評論了)
有一個會計,她本身是小兒麻痺,行動不甚方便,需用"助行器"輔助,但她會開車~
為了應付日常通勤跟偶爾的出差,她會開車~(這公司根本沒有配司機、大眾運輸也不甚方便)
請問,好手好腳的各位男女,人家行動都這麼不方便,可以克服困難學會開車~
你(妳)有什麼理由不學???




呢
七句人生語錄:勇敢一點,你才能當個快樂的人
qwe85642 wrote:
小弟與女友交往接近2年,由於女友大我3歲,我今年30了,
因此與女友交往時有確認彼此都是以結婚為目標做努力。
然而最近發生了一些事讓我不知道該不該跟女友繼續下去....
我本身是桃園人,女友台北人。
有談過結婚過後要在桃園買房居住過生活(父母沒意見婚後組成小家庭)
但女友有汽車駕照不太會開,摩托車則是不會騎,我有以鼓勵的方式跟他說
往後桃園生活交通移動不比台北,學會 機車 汽車能比較方便自己的生活
但女友對於騎車有點害怕,有恐懼感因此就沒有時常跟我提起這件事
我想說好吧不強迫,她說她覺得事情遇到了再來學也不遲。
雖然我心裡是覺得有時間加減學也不錯,但就依她等到時候需要了她怎麼反應
後來我們談到了同居,
由於女友台北上班通勤,因此我們決定要租屋在青埔。
(選青埔是因為搭高鐵方便去北車轉捷運馬上到公司,搭公車到台北太久了
另外錢不是問題...我會願意幫她多負擔這個,整體考量住桃園同居
只是希望女方往後若真得結婚,可以減少不適應期,再者就算沒有結果
那至少學會騎摩托車也不是一件壞事。我是這樣考量的,沒分手前女方也說OK)
後來我跟女友討論到如果租屋地點沒辦法在高鐵走路5分鐘就到的租屋處
而是租在走路15-20分鐘,但是騎ubike可以7-8分鐘左右到的地方可以嗎
然後我女友就說:
"為甚麼我從台北來桃園跟你同居,你都不能體諒我。租一個走路近的你不用載我,我也可以自己走路回去阿"
整天一直說騎車騎車又不你在騎又不是你在通勤,你都不用離開桃園你都說得很輕鬆....
(這邊我再補充一下,我本人開車通勤,也可以騎摩托車。自己名下都有這兩樣交通工具
那青埔到公司自己開車跟騎車也大約都30分鐘左右)
我當下整個不知道該說甚麼,我認為我們有結婚交往的前提,
未來桃園的生活也是她得面對的
現在就拿交通移動這個問題丟回到我身上,說我沒為她想,不夠體貼,
我後來跟他說我們先分開一陣子吧
我請她好好思考這樣的未來是不是她想要的,也給我一點時間去思考,有沒有更好的解決方式。
===========================================================
後續雙方討論,女方提出要求,她希望我先上台北跟她同居,等她覺得我們感情磨合穩定,她在來桃園適應生活。
我知道要溝通 要公平,要理解雙方為甚麼都有堅持,找一個雙方都能接受的方式,地方去同居。
但我當下聽了覺得,算了。也不是我想要的,對我而言去台北只是浪費一年的租屋時間而已。
我個人比較強硬啦,要磨合適應,就一次來桃園全搞定。女方會有不適應感我知道,但平常周末我也很願意開車帶她回台北媽媽家,或出去玩...,也許我能幫她做的這些事沒辦法成為她來桃園的誘因。
所以換一個方向想,她叫我去台北同居,對我而言也沒有誘因。既然兩個人都不願意去配合誰,都覺得雙方的糖果不夠甜....那不如都不要將就。
"也不是誰不愛誰,只是雙方都比較愛自己一點" 這是我對這段感情的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