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學佛的不會強來,遇到好的牽手,在久都願意等,畢竟此事雙手就能解決。
我也堅守婚後才幹這檔事。
27年了還沒領取到貞節牌坊..看來要再多幾年

請樓主堅持理念,男人太多不是好東西,只想插插插。
aj212 wrote:
因為愛不等於性,所以女生把愛跟性切開,告訴自已和男友有愛不一定要有性!
但如果可以這樣輕易切開的話,那男生去找妓女時,女生是不是也應該坦然接受呢?
因為有性時也不一定有愛啊~他100%是愛你且並不愛那個妓女,那女生就可以接受男生或老公到處找妓女嗎?
如果你的答案是否定的,那又何來的只有愛沒有性的生活呢?
婚前性生活與婚後性生活,只是時間的問題!有人比較早有此需求,有人比較晚才有此需求,這並沒有任何的對與錯!
但是如果一個人在婚前就有性需求,就要逼他忍耐到婚後才能有?這樣才是愛的表現?就好像你在餓了想吃早餐時,一定要逼你到晚上才能夠吃東西!而你能夠忍得住到晚上這就是愛的證明?這是真愛還是幼稚?
樓主的問題是選擇的問題,你選婚後性行為,他選婚前性行為,愛你他就要忍?愛他你就要給?
就像是你選往東走,他選往西走,那怎麼辦?不論怎麼選都沒有對與錯,只不過你們兩個的選擇不一樣,即然沒有交集,那就分手!他就往東,你就往西~如此而巳!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