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不解論及婚嫁的男友的想法

豬大 wrote:
有一個寡婦,我認識她時才31歲,帶著兩個兒子,認識過程就不講,後來她交了男友,兩人結婚後搬到嘉義,倆人有生一個兒子,男方對三個兒子都視同已出,甚至對家人表示以後財產三個兒子都有,現在的婚姻狀況很美滿。

這個要很久很久以前...
我知道有這行為的,
都是以前的老榮民,
(其中嘉義、台南的例子也不少,所以我是在猜...你聽到有可能跟我是類似的版本。)
但是除了老榮民以外還真的沒聽過,
不過老榮民真的算特例....
台灣現階段論及婚姻的,
不可能像老榮民那樣...飄洋過海走過半個大陸。

開版的例子我見過....
(其實有段時間我一直懷疑是不是我某位前前前同事...,因為情況根本一樣,連年紀也接近,29~30。)

不過最讓我那悶的是...
為什麼前夫可以不負責任,
(我第2次高三一個同學,就是被母親找的新男人排斥,總覺得我人生很精采)
其實原文中,
這個男性已經沒有處女情節,
光這方面就比我個人要求低得太多太多,
而我最不解的是...
女方可以獨力扶養自己的孩子啊....
看要出多少,
男女共同負擔經濟後再補貼自己兒子的部分,
單方面要求繼父養前夫的兒子,
老實說,
我是覺得有那麼一點誇張。

PS:
我知道的例子在朴子市,
就不知道你提的例子在哪,
只要你能說出位置,
我就能托人問到。
倒是希望提的是真實例子...我嘉義那邊不少熟人。

鄉間小路 ~ wrote:
我會全力保護自已小孩

不讓小孩未來有受傷的可能性

我自已也有一個兒子 將心比心

建議樓主放棄這段感情 ^^

這就是我自家小阿姨的選擇...
而且還扛起夫家公婆+扯後腿的親友硬是把2個表弟拉拔長大,
所以我對那時代的女性基本上都很佩服(1980~2000間的反過來。2000後的又正常。)。

我先前的一位女同事也是為了兒子放棄再婚,
不過她前夫固定給8千瞻養費,
(女方離婚的時候是22~23歲)
我是不懂原潑....
按照法律規定,
男方閃不了扶養義務的,
但是卻沒見到這一部分的說明。

女方有前夫的瞻仰費,
基本上更會偏向獨力扶養孩子長大,
而非重組家庭。
我的天啊 這到底是什麼世界,物價竟不合邏輯的便宜,一個月只給8千。好可憐的女同事,為什麼不是女同事每月給前夫8000,然後不准再婚,自己找個好男人再嫁。
(上則瞻仰費應該寫成贍養費,這樣會好看懂內文,就不引文了)

但女人通常比較有愛,肯定不會這樣對孩子,不會只給8000的。好奇只給8000,是要如何養大孩子。
(覺得歪樓了,請樓主見諒,我實在忍不住跟著歪一下。)
Angel9999 wrote:
我的天啊 這到底是什麼世界,物價竟不合邏輯的便宜,一個月只給8千。好可憐的女同事,為什麼不是女同事每月給前夫8000,然後不准再婚,自己找個好男人再嫁。


101樓淡紫先生終於忍受不了我的實話而把我黑了

以後鬼扯自捧,可以暢所欲言,不會再看到刺眼事實。回應不了就逃避拉黑,真是太有承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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