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同居就好了.....

結案


Cherry1993 wrote:
目前有一間房,每月房...(恕刪)
bernie_w39 wrote:
其實你們也沒有誰對誰


不過我比較好奇一點,如果他把了其他的妹,但卻沒有想要和你分手時,這筆帳要怎麼算啊

(恕刪)


這情形就跟已婚男外遇,
又不願跟老婆分手


問題差在樓主沒有結婚,
又不能把男生趕走,


因為男生堅持將來會跟樓主結婚,
就可以拿到一半房屋產權
aavicky wrote:
這情形就跟已婚男外遇(恕刪)


對啊,這也是我覺得樓主很妙的地方,和男朋友兩個人,在房產上算的這麼精準

怎麼會把條件放在誰提分手誰就要賠償財損上

其實我覺得樓主與其這樣談,不如換個角度,另外找一個男租客,反正他肯定是得乖乖付房租的

如果租個一年半載後,有了感情,再收為男朋友

這樣就人財兩得了
bernie_w39 wrote:
對啊,這也是我覺得樓(恕刪)


其實這一題...

大刀闊斧法

第一時間 最完美解答 就是換對象。


但不是像其它鄉民 用比較淺的計算型式去提出 換對象


反而第一時間就精準計算過很多後續變化(兵法對陣)

解答就是換對象。


(這中間省下的時間) <===樓主時間 還有大家熱心討論的時間


大家可以多賺幾萬 十幾萬 或是做很多更有cp值之事


甚至 我可能用專心在思考天菜主持的事!...


=


以前 我真的是不相信這些男的真正存在


到了這歲數 又網路上認識一票..................................有為上進青年 中年 老年


這票人又跟我特別熟。 我不得不相信..................他們真正 最真實 最事實的那一面 確實存在著
對男生來說是一個存款概念股,繳著繳著,就算劈腿被發現還有存款可以拿回,晚上還有免費餐可以....

對女生來說,男方還不足以踏入婚姻,不是信不過,而是覺得沒安全感...

我看了看,想了一下,妳都自己暈船了,別人再說什麼有用嗎
看在眼底放在心裏
Cherry1993 wrote:
前男友同居時會付$9000房租幫忙補貼,在此之前已有過好幾年的租屋經驗
現任男友剛交往不久就同居了,他以前未租房過
離婚之後交了兩任了??...

這樣看來...樓主行情很好...
其實也不用被現任困著...是吧...

Cherry1993 wrote:
如果發現老公外遇,會離婚嗎?

1.有小孩,會離婚
2.有小孩,不離婚
3.沒有小孩,會離婚
4.沒有小孩,不會離婚

如果初犯選擇不離婚,抓到第二次會離婚嗎?
不論離婚與否,會告老公/小三嗎?
會告訴雙方家長嗎?
Cherry1993 wrote:
在這次被抓到之前,還有一次...只是那次當時沒發現
上一次是女生主動的,這次是男生主動的
Cherry1993 wrote:
我知道...而且下次只會做得更隱密
現在每天回家都會檢查手機,在家用手機回訊息我也都會看,而且也有他社交軟體的帳號密碼
qingteng
類似這種的都會說......:帳號是跟朋友借的[真心不騙]
White bear
都不知道樓主和她男友的情況,該不會樓主的男友其實是不想努力了的? [XD]
分手,分手,分手。
現任男友沒肩膀,建議直接分手。
你應該問一下長輩的建議,
結婚前的財產,他沒資格談共有。

我的底線是:依照目前樓主的房子市場上租金的行情在多少,由男友付一半的錢給樓主。
這樣跟你們一起在外頭租房子,一起分擔租金的概念是一樣的,當作同居試婚,一人出一半,誰也不吃虧。
面對真相吧,你交的不是男友,是砲友,20年前,爺跟女生同居時,住爺的房子,吃,禮物,住,玩,油錢,旅館錢,都是花爺的,從來沒有在跟女生收錢的。後來分手也是好聚好散,不出惡言。

你男友現在這副德性,就是註定無法跟你走到底,就算現在繼續交往,分手也是時間的問題。
再考慮一下多溝通看看吧
喔,對了
我在51樓忘了說。
樓主,妳對妳男友提的4個方案裡
2.大概是最佳方案
(應該說最符合常理......其實綜合上來看是1+2=在繼續同居於該房屋的情況下,對雙方都比較好的標準解.....因為橫豎男生跑到女生的城市生活,都是要付房租的.......方案2是正常交往非同居或共同租房同居的標準方案,方案1是男生可以用較低的成本租房。兩者綜合其實說穿了就是跟房東談戀愛的概念(如果這個角度來想,何來吃虧的問題))
(請注意紅字,這個就是從第三方角度來看,你男友現在最真實的狀態......房東房客歸一碼關係,男女朋友歸一碼關係,主動提出要求一半產權這個不管從二者任一碼關係,都太超過)

總之現在就在指望女生的婚前財產,這男生不是太單純(圖樣圖森破)就是太精(通俗說法有點拜金+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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