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女友?! 難道這種事也可以是個局?!


哈弟 wrote:
有些不是酒店妹,但是玩得比酒店妹還大得多。我就認識這種女性,外表看起來蠻乖的長的又漂亮身材又好(我認識的女性裡面他的長相是數一數二),但是思想新潮行為大膽,曾經嗑藥後一個人跟15還16個外國人奮戰一整晚,事後講給我聽,而且他還蠻得意的。

所以說看外觀感覺都是不準的啦
可能還真的要看運氣
要不然謎之片裡怎麼會有那麼多看起來清純可人的學生妹系列咧.......
chi1230 wrote:
不用想太多啦
能玩就玩
之前我也是這樣對人好 拿真心跟人博
結果咧
比不上一個別人介紹認識才見面過一次的人
九個月的感情就這樣被她畫上句點
她的理由是
因為我不想要跟一個知道我這樣過去的人在一起...
所以啦
不用太認真 反正大家好聚好散
玩一玩就好


我覺得這個有說到重點,。。。。。。但是,

酒店女子,依我個人的喜好來說,我是一律謝絕的!

連您說的,玩一玩就好,都不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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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交友:

良家女子,第一考量,最優先

八大行業,特種行業的女子,一律謝絕!不想自找麻煩,也沒那閒工夫跟這些行業的女子

談情感,因為會很累!(想也知道的嘛!)
酒店妹還是省省吧

要遇到一個不是為錢的酒店妹真的比中樂透還難

砍掉在換一個比較快
曾經我是個好男人而如今我不過是個失去過去的壞男人
住處10針孔 女大生私密全都錄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0909/2/15ki5.html

決定拍攝後,小桃住處的臥室、客廳、廚房等空間,裝設了十個針孔攝影機、視訊等器材,以不同角度拍攝小桃的日常生活,半年來也記錄她與十多名男性友人的性關係。陳姓碩士生不諱言表示,他自己也曾和小桃纏綿入鏡。


樓主慎重考慮阿

下一個會更好是騙人的阿

那都是安慰我們這些好人的

當然樓主一定是條件不錯

才能夠把到酒店妹

要換不是問題

但下一個如何??????

誰知道

新聞中那個女主角才半年而已喔


chouyuen wrote:
是滴,本人有幾個在金錢豹上班的朋友,全都是陪喝酒,出場也只是陪吃飯,都是不給碰滴


你自己也在金錢豹?
怎知不給碰?

男人都是傻瓜?
商人,兄弟錢太多?
到金錢豹花檯費存喝酒?
買鐘點存吃飯?

真是美麗世界!
看過樓主今天的更新,(因為標題更新了)。。。。。

如果樓主不發現女友是酒店小姐的話,是不是再過半年、一年,女友也不會主動告訴樓主酒店小姐的事情吧?

也就是能瞞多久,就瞞多久嗎?。。。。。

我為樓主感到不平的是,你的女友沒有主動告知,是錯誤的作法,她如果真的在乎你,應該在交往當初,

就要告知自己真實身份,。。。。。。這個我打個比方:

一個結了婚的男人,在外頭跟女友搞曖昧,搞婚外情,但是,如果這個已婚男人,

一開始就讓女友知道他已婚,這種情況下,女的還願意跟這個男人在一起,付出情感,搞婚外情,

這樣是女的沒有在被隱瞞的狀況下,心甘情願的跟這個男的交往的,當然,發生了什麼事,女的是不

會有怨言的,。。。。。

但是,如果這個男的,從一開始就沒有表明自己身份是已婚有老婆有家室,雖然女友也沒有主動問清楚,

但是這樣不表示說,男友就可以不用講清楚自己真正已婚的身份,這樣是不道德的,雖未說謊,但卻隱瞞了

真實身份,因為,萬一發生了老婆抓奸行為,這個女友就會在完全沒防備的情況下,犯了自己都不知道已經

觸法的婚外情案件了!

所以,我同情樓主現在的立場,事後才知道自己女友是酒店女子,。。。。。如果,在交往最初一兩個月,

就已得知自己女友是酒店小姐,或許在最初一兩個月,來決定是否繼續與女友交往下去,那時候的心情不

會像現在一樣惡劣,有被騙的感覺!(應該說是欺瞞)

真的接受不了就分吧
不要自己痛苦
也讓對方痛苦

不過設身處地想一下
如果換了是你曾經做過牛郎
你對女友開得了口嗎?

只是女生那邊
以後大概有兩種情況

一是再也不相信男人
繼續回到酒國生涯

二是以後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
但是會越來越懂該欺騙男人
這真的是真實事件嗎 怎麼看到後來 像是在看八點檔連續劇
terry666786 wrote:
一是再也不相信男人
繼續回到酒國生涯

二是以後跟另一個男人在一起
但是會越來越懂該欺騙男人


我覺得女主角,如果可以在酒國裡面,認識了一個對她真正有情的男人,

跟其在一起是比較好的,因為,既然是客人,當然知道她是酒店小姐嘍,

這種情況,又兩相意愛,根本就不用解釋女方酒店小姐的身份了,本來就是

客人跟小姐的身份認識的,。。。。。。這樣,沒有所謂欺瞞的事情會發生!

但是,客人最好是單身身份的比較好,有老婆的客人,除非女的自己願意接受,

不然,最好先問清楚客人是否單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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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的女友,在跟樓主深交一年後,才被樓主發現是酒店小姐的事實,現在已經造成了對樓主的傷害,

同時也傷害到了自己,當然,女友現在也是會感到難過傷心的,都在一起一年了,誰沒有感情?

但是,我相信樓主本身應該是不會接受一個酒店小姐的,如果一年前就知道女友是酒店上班的小姐,

我想樓主應該就不會跟這個女子交往的,我想應該是這樣的。

所以,我覺得事件錯在女方,沒有在交往當初照實告知其酒店女子身份,沒有給樓主做選擇是否與酒店小姐

發生感情進而交往的機會。這樣是非常不應該的,有強迫樓主接受她感情的作法,錯誤的作法。

現在如果樓主硬是要與女友從此分手,這女友也算是咎由自取。


樓主女友,在情感方面算很自私,

敢去當酒店小姐,覺得錢好賺,又不敢承擔這種工作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還欺瞞男友酒店上班的身份,能拖多久、能瞞多久就瞞多久,如果,樓主一輩子都沒發現,

跟她結了婚,生了小孩,當人母、以後當祖母,是準備永遠欺瞞嘍?如果樓主永遠不知?

我看,樓主女友,可能就是這種心態,真不可取?。。。。。紙包得住火嗎?

交往當初,據實相告就好了嘛?。。。。這樣欺瞞的結果,樓主現在受傷慘重,不是嗎?
啤酒3手 我喝兩罐就醉了 , 怎麼這麼利害
阿 ,提外話, 既然都已經講開了 ,就期待後續發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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