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on0909 wrote:
心裡很掙札到底要不要...(恕刪)
我想你太容易被騙了,才會演變成現在這樣。
當初應該把跟男友或老公談論約定的內容,大家白紙黑字寫下來,押章留指紋當作證據,甚至寫若不依約定執行,則同意離婚並分一半財產,同時要支付贍養費並讓小孩依序從姓(如頭胎歸男方冠夫姓,第二胎歸女方冠母姓,依此類推),大家婚後依約行事。
不過事以至此,也許早點離婚是個選項,一來避免心裡的疙瘩,二來可以躲開說謊的男人與家庭;只是之後要記得,很多事情不要口頭約定就好,男人為了娶妻生子,是很會灌迷湯的(我自己是男人),一定要白紙黑字寫下來,甚至問律師相關法律規定,以免影響自己的權益,也斷送原本看似美好的婚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