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mk5202 wrote:打算明年結婚,所以今...(恕刪) 千萬不要,沒有結婚之前,一切都是未定數,請不要傻傻被賣了還在幫別人數鈔票小弟有個同學跟你一樣的想法,後來兩個人鬧分手,女生限男生三天內搬走(因為房子是女生的名子)
hamk5202 wrote:我的觀念是登記在誰的名下沒差,一個女孩子要跟著我一起生活,把房子登記在她名下是應該的。房子已經看好了,頭期款大約是100萬,用自己的存款,之後的貸款當然也是我繳,月收入4萬元,貸款2萬^^|||。這些我都不介意,畢竟這是給女友的保障。 真是個阿呆,女朋友就一定會結婚嗎?跑了怎麼辨?你媽是對的,乖乖聽你媽的話喔!!
還沒結婚~跑了你就不要又回來01哭老媽的話不聽~那就不知道怎麼教你了不是說你女友壞話~但還沒變老婆只能說你是盤子結了婚~登記在老婆名下~OK的女朋友~想的美~共同產權~錢一人一半不然只會讓我覺得你是要錢而已
樓主遇到跟我男友與他前女友的共同問題耶想當年男友要娶她也買了房子對方媽媽也這樣要求還沒結婚前就這樣要求~太過份了雖然做父母總希望自己女兒有一個庇護及保障但女生都沒幫忙付貸款憑什麼對人這樣要求?僅管男生說沒關係過戶到你的名下男生可以先安撫對方的媽媽但女生卻不願意安撫男方的媽媽(攤手) 我個人覺得(自己是女生)沒必要為了那種女人婚前這樣搞若要的話等婚後弄夫妻共有財產禮尚往來嘛~情侶間不要做太超過的事~別把很多事想成理所當然!!!!!
我是女的,但我也覺得你媽是對的,女方家的想法確實令人非議。說實在,就算結婚了,什麼都沒付出就想拿一棟房,世上那有這麼好的事,更何況婚都還沒結。不知對方父母怎麼會提出這種沒腦的要求,女兒都還沒嫁,就先得了個貪財的名聲,給了婆家一個壞印象。你女友呢?她也贊同這樣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