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偷竊您雨衣罪犯的父親(覺得很慚愧.羞恥未能把孩子教好)在此造成您的困擾與損失,深深的表達歉意...在您報案的隔天晚上警局即來電告之竊案,我聽了也十分恐慌,即刻聯絡在外打工的逆子(白天上課)一同到警局做筆錄,直至晚上12點多才做完.對於警官也覺得很抱歉!據逆子的說辭:當天下雨未帶雨衣,看到牆上吊著三四件雨衣,以為沒有人的,未經查證,就拿了一件,以致犯了竊盜罪也很後悔,更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很對不起您.也願賠償您的損失...隔天我有去分局找警官,請警官聯絡受害者,如果您願意接受賠償和解,可否將我的電話給您,與我聯絡,我們願意談.他說警方不可以介入和解的問題,為了保護受害者也不能告知受害者的資料.一切等開庭你們雙方見面去談....我也不知要怎麼辦!只好拼命上網找竊盜刑責的資料,突然看到本篇討論,時間.物品.案發地方都相附,想必您應該是受害者,故而寫此信向您表達最深的歉意!乞求您的原諒!

alliawen wrote:
**********...(恕刪)


樓主~

人家的爸爸都出現了...

你想要什麼樣的"誠意"...

現在可以一次要求個夠了~!










看完這樓發現,台灣會亂不是沒有原因的。
道理很簡單,小時候都學校父母都教過。
不是自己的東西不要拿!就是那麼簡單。
很難嗎?
什麼叫做一兩百的東西被偷(拿走)不是大事?不用報警?
說真的,很多人都是給你方便你當隨便。
太多的,"沒關係讓我(用一下,停一下,借一下,等等)" <<用詞自己填。
自我中心太重,完全沒顧慮到其他人的感受。

那些說雨衣偷一下沒關係的。
你住哪?大門開著,我去你家拿東西。我發誓不拿價值超過$1000。
沒問題吧?茶順便幫我泡一杯,我怕口渴。
你們那麼大方,沒問題吧?
還有下次,我去7-11拿飲料,吃東西。也請你們組團幫我跟店員說一下。
小錢嗎,不要計較那麼多,也不要報警。
我在工作的地方也是

軍醫院的員工停車場

小護士的安全帽被偷可想而知心情多糟啊

上班都累死了 下班還沒辦法回家

小錢也是錢

小罪一樣是罪啊 支持樓主

jm66111 wrote:
我是偷竊您雨衣罪犯的父親(覺得很慚愧.羞恥未能把孩子教好)在此造成您的困擾與損失,深深的表達歉意...在您報案的隔天晚上警局即來電告之竊案,我聽了也十分恐慌,即刻聯絡在外打工的逆子(白天上課)一同到警局做筆錄,直至晚上12點多才做完.對於警官也覺得很抱歉!據逆子的說辭:當天下雨未帶雨衣,看到牆上吊著三四件雨衣,以為沒有人的,未經查證,就拿了一件,以致犯了竊盜罪也很後悔,更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很對不起您.也願賠償您的損失...隔天我有去分局找警官,請警官聯絡受害者,如果您願意接受賠償和解,可否將我的電話給您,與我聯絡,我們願意談.他說警方不可以介入和解的問題,為了保護受害者也不能告知受害者的資料.一切等開庭你們雙方見面去談....我也不知要怎麼辦!只好拼命上網找竊盜刑責的資料,突然看到本篇討論,時間.物品.案發地方都相附,想必您應該是受害者,故而寫此信向您表達最深的歉意!乞求您的原諒!(恕刪)


樓主 , 給個機會吧 !!
CarmCat wrote:
樓主~

人家的爸爸都出現了...

你想要什麼樣的"誠意"...

現在可以一次要求個夠了~!


誠意是看加害人願意給多少,
等被害人出價再討價還價就不是誠意了,
這樣了解嗎?
育慈 wrote:
這件事也讓我想起幾年...(恕刪)


+1

我也曾被偷過安全帽,而且還是在早上趕著上班時發現的。(小偷拿剪刀剪開被夾在座墊下的安全帽的防水套,取走安全帽,一下子丟了安全帽還有防水套)

又如果是像你這樣晚下班,安全帽店都關門了,去哪裡生一顆安全帽回家?

就是因為小偷會覺得這東西是小的,偷的人通常不會報案。

但其實造成失主很大的不便,不讓對方學到教訓,那順手牽羊的習慣就改不掉。

我相信這種人,如果沒學乖,他們甚至可以將這件事當成玩笑跟朋友們分享。

重點是讓對方學到教訓,別再作賊了。

同你所講的,我覺得開口閉口都是原諒對方的人,要不要假設自己的安全帽天天被偷?反正對他們而言是小東西,沒什麼的!



jm66111 wrote:
我是偷竊您雨衣罪犯的父親(覺得很慚愧.羞恥未能把孩子教好)在此造成您的困擾與損失,深深的表達歉意...在您報案的隔天晚上警局即來電告之竊案,我聽了也十分恐慌,即刻聯絡在外打工的逆子(白天上課)一同到警局做筆錄,直至晚上12點多才做完.對於警官也覺得很抱歉!據逆子的說辭:當天下雨未帶雨衣,看到牆上吊著三四件雨衣,以為沒有人的,未經查證,就拿了一件,以致犯了竊盜罪也很後悔,更造成您的不便與困擾,很對不起您.也願賠償您的損失...隔天我有去分局找警官,請警官聯絡受害者,如果您願意接受賠償和解,可否將我的電話給您,與我聯絡,我們願意談.他說警方不可以介入和解的問題,為了保護受害者也不能告知受害者的資料.一切等開庭你們雙方見面去談....我也不知要怎麼辦!只好拼命上網找竊盜刑責的資料,突然看到本篇討論,時間.物品.案發地方都相附,想必您應該是受害者,故而寫此信向您表達最深的歉意!乞求您的原諒!


這位爸爸,您勞心了。但希望您能教育孩子正確的常識,吊在牆上的雨衣不是沒人的。同理,放在店家外面的傘架上的雨傘也不是沒人的。希望您的孩子下次別再搞錯了。
jm66111 wrote:
當天下雨未帶雨衣,看到牆上吊著三四件雨衣,以為沒有人的,未經查證,就拿了一件


最好不要這樣辯解,
因為被害者、檢察官和法官都不可能採信,
這樣說只會認人更火大(不承認錯誤),
沒什麼東西是沒有人的,又不是垃圾場,
況且還是拿1000元的那件(表示有挑過),
犯意這麼明顯就乾脆大方承認,
然後拿誠意出來和解。

一開始看到樓主po偷雨衣其實有點覺得真的小題大作
越看其它人回後 覺得真的不這麼做的話 大家會慣性偷竊
也原來這麼多人價值觀都建立在金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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