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nju99 wrote:
有次我跟她說她行為很可疑,她就在FB上傳了哭腫眼和剪掉她留了好幾年的長髮的照片


這女人.....
如果你只說過這些話,而她卻表現出這種行為
如果是我那我會開始考慮分手



vvio wrote:
樓主不選擇分手

也不代表他就必須承受女友劈腿還捉奸在床壓


那就回歸現實吧! 他現在遇到什麼事?

還有樓先爬完看清楚再來說

gunju99 wrote:
和女友當年是因為在同...(恕刪)


樓主可以把這女人的FB公開一下

讓大家都能去找她玩~


身為男人,只想跟樓主說:
喝酒啦!!!

心動


感謝她曾經給你的美好回憶,美好的成長個過程!
我想就足夠了!但千萬別復合,好好活著讓自己更好吧!!!
幸好還沒結婚就發現,不然怎麼當烏龜都不知道!

想到那女生的回答(我本來就是壞女人),應驗古人說的:人不要臉天下無敵!

要是我就乾脆再補一槍,跟那男生說:沒關係你慢慢玩,反正我已經玩膩了!
恭喜你~認清了一個人~只是這過程~這代價~是很痛~很痛的~!
只有遇過的人才知道~

還是老話一句~慶幸你不是婚後才發生這種事情~
真的該謝天謝地~
難過之後~努力愛自己~愛下一個愛你的人~加油!

那畫面~我相信10年後~你還是會記憶在腦子裡~但是那又如何呢?
過的比對方幸福~快樂~
發現真像令人悲傷
我碰過更悲傷的
前女友懷孕還一定要跟我
我還沒跟她發生過關係
我的發言大都是哈拉而已, 如有得罪不要太在意。
樓主建議還是別公佈fb,既然如此理性就無 需再有其它的傷害,我相信你也是如此想的,有些鄉民太過激烈,會引起不必要的後續!加油
看完! 我的心好痛, 好想哭~

希望時間能夠帶走你的傷痛~

久了就不痛了!!!
你自由了,恭喜你這件事是發生在結婚前,如果結婚後才認識這個人,甚至有了孩子,不知有多痛!

出去走走吧,朋友
版大別傻了!!
都分手了還出錢租給前女友住幹什麼呢?想這樣當偉人沒有人會在意的,而且你又知道她要和小王幹什麼會去小王的住處嗎?別傻了,住不用錢的誰不要,說不定之後哪天小王或小吳乾脆把自己的租屋退租了,住進你的租屋處,爽的是他們這樣你也甘願哦。對於那種女人,不需有憐憫之心,到最後變成沒人會可憐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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