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nju99 wrote:有次我跟她說她行為很可疑,她就在FB上傳了哭腫眼和剪掉她留了好幾年的長髮的照片 這女人.....如果你只說過這些話,而她卻表現出這種行為如果是我那我會開始考慮分手vvio wrote:樓主不選擇分手也不代表他就必須承受女友劈腿還捉奸在床壓 那就回歸現實吧! 他現在遇到什麼事?還有樓先爬完看清楚再來說
恭喜你~認清了一個人~只是這過程~這代價~是很痛~很痛的~!只有遇過的人才知道~還是老話一句~慶幸你不是婚後才發生這種事情~真的該謝天謝地~難過之後~努力愛自己~愛下一個愛你的人~加油!那畫面~我相信10年後~你還是會記憶在腦子裡~但是那又如何呢?過的比對方幸福~快樂~
版大別傻了!!都分手了還出錢租給前女友住幹什麼呢?想這樣當偉人沒有人會在意的,而且你又知道她要和小王幹什麼會去小王的住處嗎?別傻了,住不用錢的誰不要,說不定之後哪天小王或小吳乾脆把自己的租屋退租了,住進你的租屋處,爽的是他們這樣你也甘願哦。對於那種女人,不需有憐憫之心,到最後變成沒人會可憐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