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燒肉丸子 wrote:保護他幹麼???妥...(恕刪) 人跟人之間,能結為夫妻便是有緣,我選擇大陸創業,她選擇台灣帶小孩,雖然她有不對,沒必要搞成這樣,等小孩長大,我得一直跟小孩說她母親的種種?我是說這事我也有責任,雖然她錯了,也死不認錯,我想把事情好好處理,該離的婚還是得離,沒必要毀了她
nolla wrote:人跟人之間,能結為...(恕刪) 大大你真的很棒,都這個節骨眼了,你還能幫她想,看來家庭教育是成功的,由小推大,和你做生意,當朋友,不怕被賣了!有關後序處理,很多大大都給建議,我個人認為要原諒可以,但手上一定要有保底的證據,有萬一,再犯,那就是你的保命符,可以成全她們,但不能讓自己受太大的傷害。
你的心太軟很容易吃虧的把所有財產給她換一張離婚證,是你傻還是她不對了?都給你戴綠帽了還財產都給她,這筆生意真是好作!請問你從事哪方面生意,錢那麼好賺?nolla wrote:感謝您的回覆 ...(恕刪)
把男的找出來,1.告他妨害家庭,雖然證據薄弱,倒是可以嚇嚇他。2.女方心已飛走,只有那男的話她聽的進去,所以請那男的把女方帶走,然後版大跟女方離婚,小孩自己帶.疑人不用,用人不疑阿!你想疑東疑西過下半輩子嗎?
絕代蝴蝶 wrote:她一時貪玩,你放不...(恕刪) 這點子不錯...有智慧再不行真要找雙方長輩好好談談...這裡的酸民意見看看就好,有的沒結婚沒小孩...單純--鍵盤俠你要盡最大的努力去...保護小孩...如果雙方都能這麼想....那有機會做到...好聚好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