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scudolin wrote:盜用公司及客戶款項-千多萬被判處3年半的刑期還必須還清8百多萬欠款 這女的本非善類才會去偷客戶的錢,盜那麼多錢才判三年半真的太輕了難怪台灣是犯罪天堂我看美國法律節目員工挪用公款,公司告上法庭,判坐二十幾年牢稀鬆平常
Lisa_Hsu wrote:內控好就不會有霸菱銀...(恕刪) 應該說是內控失效內控的規定都是有的出問題都是因為""人""沒有按照規定做舉最簡單的例子來說一家公司大小章分二個人保管但是當其中一個請假時卻把印章交給另一個人導致同一個人同時保管了大章和小章當你對此質疑時馬上有人會轉移焦點攻擊你你對XXX不信任嗎?難道你認為XXX會做壞事?如果人可以百分百信任那麼就不需要內控了明明有內控卻被迫須仰賴人性那不是很搞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