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大多數的人都是持反對意見, 但是這當中有多少人真的實際在對岸待過一年以上的.
小弟不才, 2004~2007小弟常駐在大陸崑山, 如果01上面有我的朋友的話....不要懷疑, 就是我.
不知道是因為過度的壓抑自卑, 所以才極度的膨脹?
似乎大多數的男人可以因為當嫖客而沾沾自喜, 或理所當然?
試問, 嫖客與酒女, 何者人格較為高尚?
小弟終於在去年10月底結婚, 太座就是大家口中的大陸妹.
在結婚以前, 家裡的長輩一直很不能原諒我, 他們的理由如下.....
1. 以我的條件可以在台灣找到比她更好的女孩
2. 門不當互不對
3. 擔心女孩子只是要我們家的錢
4. 族繁不及備載
有興趣的人可以區翻翻我以前寫的東西.
我是在2004年底與她相識, 同居, 因為我在大陸買了兩間房子, 理所當然的就要求她搬過來跟我一起住.
沒有常駐過的人應該很難理解到底我們這些台勞在大陸的壓力有多大. 舉目無親, 24hr standby, 連上個yahoo都一堆限制. 多虧有她的照顧, 我相信大多數的人都能認同...當一個人出門在外, 自己照顧自己, 以及有另一個人分享快樂分擔壓力時, 兩種感覺截然不同.
今年五月份也把她接過來台灣團聚, 跟家人的互動, 以及讓我在事業上無所顧忌的衝刺, 許許多多事情終於讓小弟了解一句話..."沒有100分的婚姻, 只有各50分的夫妻"
許多人都會說真愛無價, 真的用心去爭取過的又有幾個?還是因為地域, 文化, 甚至是歧視, 而造成偏見?
我老婆家裡的經濟情況也不是很好, 但是小弟有稍微出一點力, 目前過得去.
樓主可以強迫她離開現在的工作, 如果是因為經濟問題, 大不了你幫她出, 一定要強制她離開現在的工作環境.
RMB 5W~10W一個梢有經濟基礎的人應該都能負擔吧, 就當作是聘金了, 但是在實質的經濟挹注之前, 請一定要睜大眼看清楚, 她是不是你要的人, 路遙知馬力日久見人心, 就算是戲子, 也是有血有肉有情感的......
如果決心要踏上婚姻了, 也請記得, 她再台灣只有你一個親人, 你就是她的靠山.
以我本身來說, 大陸人士工作證是不可能辦下來的, 但是以我一個人的收入可以維持, 也請你要有這樣的打算.
工作證不好辦.
我跟太座的故事細節上就不多琢磨了, 樓主有興趣私下PM.
最後祝福你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