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rdan1221l wrote:
但女友抗議, 覺的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的名字, 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因為覺的哪一天離婚了, 付出的每月六千塊, 都被吃吃喝喝掉, 十年二十年後什麼也沒有留下
我有和家人商量, 因為頭期款是家人出的, 媽媽很反對將權狀寫上女友的名字


1. 你女友也真冤,明明是「她」,卻變成「」;

2. 請她也負擔一部份的房貸,那放她的名字上去就很OK囉~~

3. 還沒結婚就在想離婚的事~~~~樓主和女方都要再好好想想吧~~~~
建議.......



砍掉重練吧.


要 15 個字. 要 15 個字!
jordan1221l wrote:
和另一伴交往三年初頭...(恕刪)


好像有聽說若夫妻雙方沒有透過法律程序聲明財產分離的話
雙方所有名下的財產兩人都有一半的處置權
不知道是不是這樣,可能要請有相關法律專業的高手幫忙解惑了
如果真是這樣,就算房子沒掛她名下
婚後又沒聲請財產分離的話
就算離婚,房子還是有一半是她的
樓主真有心要跟她過一輩子
就懶蛋掐著,忍吧(雖說婚姻關係靠忍也不是辦法)
不然就趁早另尋肯一起打拼的伴侶
還沒有結就算的這麼清楚了
一個月繳6000包水包電包住包網路包一堆有的沒的也不願意
或許真的要好好溝通一下~~~

話說回來樓主的頭像就是樓主的女友嗎?
行車影像紀錄系統(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14&t=177143&last=1395417)
如果真是如此那就不要結婚呀
這是很簡單的問題
合不來就不用勉強自已了
免責聲明:以上言論為玩笑話,亦不代表本人真實意圖。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jordan1221l wrote:
女友抗議, 它覺的它不想出生活開支費用, 它覺的除非房子所有權也寫上它的名字, 它才願意為這個家出錢


你留著她幹嘛?

連六千塊都不想出的傢伙,

也不想想你出了多少... 那些不是錢嘛?

人家買房子掛對方名字是心甘情願的,而不是拿這個來威脅對方...

每個月花六千就可以買房子,還真便宜啊!
結婚一個月給她出六千

等於她每天吃飯只要付兩百

然後又可以住新房子

這樣的機會真的不多

如果我是女生

我就嫁給你
他媽的這種女人
出個六千塊
包吃包住包水電瓦斯網路管理費
還在那邊靠北
這種人叫她滾出去都是客氣的了
還想權狀也寫她的名字咧
好笑
jordan1221l wrote:
我目前已買房, 房貸24000, 管理費/水電費/網路/電話/電視共約6000,薪水約50000, 女友薪水約26000
與女友討論 "伙食+生活開支"男生出一萬, 女生出六千, 房貸+管理費共30000由男生一人支出...(恕刪)

還好啦
反正才6000
你都出了4萬沒差再6000
以後還有小孩要養咧
除了房子直接過戶給她比較不妥以外
結婚前什麼都可以答應她
結婚後 且戰且走
結婚後全家就會有向心力
生米都煮成熟飯了
小孩都生了
你的錢了不起就5萬
除非她真的忍心看小孩沒飯吃
//======================
你想想看你一個月5萬扣掉支出4萬才結餘1萬
人家都願意和你一起吃苦 嫁給你了
現在到哪去找這樣的女生嫁給你
不要再抱怨了
要感恩
下一個不一定會更好
砍掉+1
以板大的條件 可以遇到更好的
還沒結婚就在算離婚
還沒付出就在想收穫
這種女人真的不可取(娶)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0)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