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毛蟹 wrote:才認識一個多月,一個月才只有4個星期天,現在談結婚不會太早一點嗎??連男女朋友都還很難稱上,充其量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而已~ 能維持一個月,表示你喜歡對方吧,不然早就散了,也不會上來貼這篇文。但相親一開始就是營造一個天時、地利、人和的條件,在這麼有利的條件下,連男女朋友都稱不上,樓主不是本身條件不佳,就是經驗值不夠。
台灣毛蟹 wrote:最近跟相親認識的女生蠻常碰面的,對她也沒啥特別的感覺,就像是朋友一樣,吃吃喝喝,偶爾去玩車,勉強可以算是交往中。不過最近對方家裏長輩,就問到了,如果有意願,就可以考慮看什麼時候結婚......或許女生也有點急了,有意無意的就會試探的問一下~我回答: 交往而已,可沒有『義務』要結婚就算是上了床,也不見得就要結婚...(恕刪) 依你的邏輯你中標率很高就是有愛滋 也不一定要跟你講的義務
台灣毛蟹 wrote:還是您比較正面~才認識一個多月,一個月才只有4個星期天,現在談結婚不會太早一點嗎??連男女朋友都還很難稱上,充其量是吃吃喝喝的『酒肉朋友』而已~我可很明確的告知對方我的想法唷一堆搞不清楚狀況的鄉民..... 一個多月會太早?相親不就是以結婚為唯一要件要不何必透過相親認識?你去夜店找酒肉朋友就好了還是您只能透過相親宴會上認識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