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u84vu wrote:
台灣實際的情況是-->離婚有雙高峰期--...(恕刪)
我資料引用內政部,並非晚晴協會,誰比較準我不清楚,大家參考看看!
【經濟日報╱記者徐碧華/即時報導】2011.07.10 10:29 pm
內政部指出,我國99年全年離婚對數計5萬8,037對;就近十年來觀察離婚對數,91
至95年間平均每年高達6萬3,230對,96至99年間則降為平均每年5萬7,443對,今
(100)年上半年離婚對數又較99年同期減少1.8%,顯示離婚的風潮已趨減緩。
99年平均每千位有偶人口有11.5位離婚,平均每日離婚對數為159.0對;如與離婚率
最高峰之92年比較,平均每日離婚對數減少19.1對。
結婚5~9年間離婚率31%
內政部統計指出,99年離婚者依結婚年數分,以結婚五至九年者占31.0%最多,未
滿五年者占27.7%居次,其後隨結婚年數增加而遞減。
若與十年前比較,結婚未滿五年者所占比率減少8.6個百分點,而五至九年者增加6.7
個百分點變化較大,顯示近十年來離婚者之結婚年數結構已有顯著變化。
vu84vu wrote:
不結婚就是不愛?
真正相愛的人不一定要結婚...(恕刪)
也許有某些狀況支持你的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