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chou38 wrote:But,....我是客戶或是方案廠商....不是他們的女友.... 這樣說不準啦,我司及我主管、我都對客戶很好,都是將對方侍奉的很好,希望可以盡快再下大單阿,當然雙方也是早已建立長久良好的合作模式,只是我司與客戶、廠商這部分是可以請款喔!所以這是與女友身分差很多,很多與客戶或廠商的互動,都是可以向公司請款,不敢說全部公司都行,但應該有九成五的公司可以請款,其他不能請款公司應該留不住員工,所以這與花自己的錢是不一樣!!
LLACAS wrote: 我有不禮貌嗎??可能是我講話比較直白...(恕刪) 就只要吃那個就好?可是我沒有7-11的卷只有全家的即享卷。200元。6月底就要去列印下來換等值商品。不然會過期不能使用。應該有賣大亨堡咖啡之類吧!?等等把電子即享卷100元兩張電子序號pm給你。不可以浪費,一定要去換。不然也可以給你認識的人,有在全家買東西的朋友去換,就是不要浪費了。謝謝哦。然後去全家一台機器列印下來條碼給全家服務人員就可以換商品了。不會按,請教全家服務人員怎麼列印即享卷。大概是這樣哦。不再討論這件事情了。謝謝。
hchou38 wrote:我覺得外國人還是蠻慷慨的....But,....我是客戶或是方案廠商....不是他們的女友....不是很確定當是女友時....是不是就變吝嗇了??.... 女友跟商場客戶比是蜥蜴比恐龍嗎?
LLACAS wrote:可是依照你的經驗...男生請客天經地義...女生請客就罪大惡極...換句話說你覺得女人比男人"沒能力"嗎? 借引言~~那個~~吃我的..喝我的人~~請記得自己表示阿!!!!茉莉~* wrote:那就好了呀 妹妹啥時上台北??記得找姐姐喔!!
茉莉~* wrote:就只要吃那個就好?...(恕刪) 可是我只喜歡吃7-11的大亨堡不然公布在這裡 需要的自取吧??另外你電話忘記遮拉來唷茉莉妹妹大放送!!領走的人請留個言謝謝茉莉妹妹喔,避免其他人白跑一趟
LLACAS wrote: 可是我只喜歡吃7-11的大亨堡 不然...(恕刪) 那個不是我的電話。是公司給我的序號的電話。如果真的是小妹的電話您這樣沒有經過我的同意公開小妹的私人電話,給大家看,請問這樣對嗎?是作為一個正直的人應該有的待人接物的禮節嗎?